活动性肺结核会有哪些表现
活动性肺结核会有哪些表现
这是由结核杆菌所引起的一种呼吸系统的慢性传染病,该病普 遍人群易感,主要表现有长期低热、倦怠、疲劳无力、食欲缺乏、 晚间盗汗、月经不调等全身中毒症状。急性播散型肺结核可突发出 现高热不退,可呈现弛张热,伴有畏寒、呼吸急促、咳嗽、咳痰 等,一旦发生空洞形成,出现咳痰量明显增加以及咯血等。中医学 称本病为虚劳、骨蒸、传尸、痨瘵等,通常分为阴虚型、气阴两虚 型等。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症状
1、非活动性肺结核对妊娠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因此无特别的症状存在。
2、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对孕妇和胎儿是有影响的,因此发现有以下症状时必须及时治疗。
①全身无力,疲倦,发懒,不愿活动。
②手足发热,不思饮食,白天有低烧,下午面颊潮红,夜间有盗汗。
③发烧,体力下降,双肩酸痛。
④经常咳嗽,但痰却不多,有时痰中带有血丝。
⑤大量咯血,胸背疼痛。
⑥高热。
原发性肺结核的诊断依据是什么
⒈原发性肺结核(代号:I型) 原发性肺结核为原发结核感染所致的临床病症。包括原发综合征及胸内淋巴结结核。
⒉血行播散性肺结核(代号:II型)
此型包括急性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急性粟粒性肺结核),及亚急性、慢性血行播散性肺结核。
⒊继发性肺结核(代号:III型)
继发性肺结核是肺结核中的一个主要类型,可出现以增殖病变为主、浸润病变为主、干酪病变为主或以空洞为主等多种病理改变,在影象学上主要表现为浸润性肺结核、干酪性肺炎、结核球,和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等。
这三大类型肺结核的诊断主要参考上述中各型肺结核的症状和体征特点以及影像学特征,结合患者的病史及其胸部X线或(和)胸部CT 影象表现做出。
由于肺结核病理特征不明显,很容易与肺炎支气管扩张、肺脓肿、肺癌等疾病混淆。在医学上容易误诊。因此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我们在进行检查的时候也要提醒医生多注意判断结核的活动性,结合自身的情况,与医生多做交流,降低误诊的机率。
健康证什么病不能办 活动期肺结核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咳嗽所产生的唾液、痰液中含有结核分枝杆菌,具有传染性。患者一般会有低热、咳嗽、消瘦、乏力、食欲差等症状。活动期肺结核可由胸透、CT、ppd皮试检查出来,患有活动期肺结核者办理健康证将不予通过。
尘肺病的致残等级如何确定
尘肺病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需根据其x线诊断尘肺期别、肺功能损伤程度和呼吸困难程度进行鉴定。根据新颁布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06),尘肺致残程度共分为6级,由重到轻依次为:
1)一级 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5.3 kpa(40 mmhg)〕。②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二级 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mmhg)〕;③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④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三级 ①尘肺ⅲ期;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③尘肺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4)四级 ①尘肺ⅱ期;②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③尘肺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5)六级尘肺ⅰ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6)七级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
肺痨应该怎么预防
1.接种卡介苗 未感染者如新生儿、结素试验阴性的入伍新兵与新学员、新到结核病医疗单位的青少年工作人员、接受肾移植的青少年,均应接种卡介苗。
2.化学预防 已感染者选择性化学预防如下:
(1)排菌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如结素试验阳性(未种卡介苗)的儿童,强阳性的青少年。
(2)儿童、青少年结素试验阳转,成年人结素试验强阳性。
(3)非活动性肺结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长期大量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细胞毒素药物治疗者;②放射治疗;③胃切除术前后;④新兵、新学员结素试验强阳性;⑤结核与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艾滋病患者结素试验阳性;⑥肾移植的受者有结核病吏,或有非活动性肺结核;⑦糖尿病合并非活动性肺结核;⑧结素试验阳性的硅沉着病(矽肺)患者。
化学预防应用异烟肼成人0.3g/d,儿童6~8mg/(ks·d),顿服,疗程持续6个月。
3.消灭传染源 痰涂片阳性(涂阳)肺结核是主要传染源,消灭传染源是控制结核病的根本对策。初治涂阳肺结核与复治涂阳肺结核,是化疗的最主要对象。
妊娠合并肺结核是什么
妊娠合并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在肺部引起的急、慢性感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染,时常侵害生育年龄女性。妊娠合并肺结核分为非活动性肺结核和活动性结核。研究表明,非活动性肺结核对妇女妊娠经过和胎儿发育并无影响,且妊娠对肺结核的病情也无明显影响。但是,病变范围较大的活动性肺结核,如血型播散型肺结核和浸润型肺结核,易发生流产和早产,妊娠分娩会加重病情。因此一旦发现此病要及时治疗。
孕妇肺结核的防治
妊娠对肺结核的影响,医学家们曾有过两种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妊娠会加重结核病人的病情,理由是:妊娠加重了孕妇全身组织的负担,能量消耗增加了,故可加重病情。在生产时用力下屏的作用,以及产后腹腔压力的突然降低与横膈下降,肺组织扩张,可使近痊愈的结核病重新出现活动的可能。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妊娠中随着子宫逐渐增大,横膈上升,可产生类似人工气腹的作用,有利于肺结核病的稳定,以上两种意见,各有各的理由。
一般来说,如果是非活动性结核患者,以前曾通过抗痨治疗或肺结核病变的范围不大,健康的肺组织可以代偿,肺功能无多大改变者,则对妊娠的过程与胎儿的发育都无明显影响。反过来说,妊娠对结核的病情也不会有多大影响。
妊娠期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使用抗结核药物,原则上与非孕期相同,应坚持早期、规律、联合、全程、适量的合理用药原则,但是具体选用药物时,需注意抗结核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如链霉素,可进入胎儿循环,导致先天性耳聋和中毒性迷路损害;利福平和乙硫异烟胺有致畸胎作用,孕妇在妊娠3个月内应禁用,3个月后慎用。
妊娠3个月以内,避免采用x线检查;如需观察病情,判断治疗效果,可以检查痰液。
孕妇出现下列情况,应考虑结束妊娠:如急性粟粒性肺结核,结核中毒症状明显,肺结核合并其他器官结核,如肾结核等。最后值得提出的是,肺结核孕妇产后,婴儿应与母亲隔离,做好预防措施。婴儿最易感染肺结核,多由产后空气接触所致,婴儿出生后,应接种卡介苗,并与母亲隔离6~8周。
预防小儿肺结核
儿童时加强身体锻炼,科学营养,有助于强壮身体、提高免疫力。改善环境卫生,积极预防其它呼吸道传染病,如麻疹、百日咳等,均对结核病预防有一定的作用。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的成人是小儿结核病的主要传染源,应给予及时隔离和治疗,以避免将结核菌传播给小儿。若小儿与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有密切接触史或既往未接种过卡介苗而结核菌素试验阳性的儿童,可用异烟肼预防性服药,连服6个月以上。
肺结核患者不宜晒太阳
肺结核患者不宜晒太阳:对于肺结核的护理工作需要在生活当中做到方方面面,只有做好肺结核的生活护理方面的工作才能对肺结核的治疗起到积极的作用。多晒晒太阳对于健康人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对于肺结核患者来说可能就是一件坏事了,下面让我们具体的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活动性难治性肺结核病人不宜日光浴。日光浴俗称晒太阳。太阳光中的紫外线照射在皮肤上不仅具有杀菌作用, 而且可使皮肤中的7-脱氢胆固醇转变为维生素d3,促进肠道对钙及磷的吸收,有预防佝偻病的作用。另外,进行日光浴能促进人体新阵代谢,对患贫血、消化道疾病、关节炎、皮肤病的病人也有一定的益处。但患活动性肺结核的小儿则不宜多晒太阳。
肺结核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结核杆菌为需氧菌,即需要在有氧的环境中才能生长。晒太阳时由于阳光中的红外线照射,使体表周围血管扩张,同时全身血液循环加快,一方面可供给身体较多的氧气,另一方面也为肺部处于活动期的结核杆菌的生长繁殖创造了适宜条件,可引起病灶扩大,不利于病情的控制,而且肺部血管扩张,血流加速,只要有少量的结核杆菌趁机从病灶侵入血流,就会引起血源性扩散,继发身体其它部位的结核病,如结核性腹膜炎、肾结核、骨结核、骨与关切结核等。
此外,肺结核也是一种慢性消耗性疾病,活动性肺结核患儿体质较弱,心肺功能及营养状况较差,不能耐受日光浴,过多地晒太阳可产生精神不振、头痛头晕、食欲减退、睡眠不安等不良反应,甚至可因出汗过多,血压改变而引起昏迷、抽筋等。
肺结核患者不宜晒太阳:,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可以看出,多晒太阳会给肺结核患者造成的伤害是什么,因此在生活当中只有人们多了解相关的常识才能有效的对肺结核进行治疗,因此,活动性肺结核患儿不宜多晒太阳的。
肺结核的诊断要点
肺结核的诊断要点!肺结核是一种传染疾病,而对于肺结核的诊断有哪些?下面由小编来告诉大家肺结核的诊断要点:
一、病史
1.询问接触史或既往有胸膜炎、肛瘘、颈淋巴结肿大、糖尿病及卡介苗接触史。
2.有结核中毒症状,如低热、全身不适、乏力、盗汗、食欲下降、面颊潮红等。粟粒性肺结核和干酪性肺炎往往伴高热,有的可伴关节痛,女性可有月经失调。
3.早期干咳,空洞形成合并感染时痰呈粘液脓性或脓性,咯血,胸痛,严重者有呼吸困难。
二、体格检查早期病变范围小或位于肺组织深部,可无异常体征。病变范围较大,患侧呼吸运动减低。叩诊呈浊音。
三、辅助检查
1. 活动性肺结核大多在痰中可查到结核菌。一般涂片检查阴性时,应做浓缩法检查。如果屡次仍阴性,应做培养法。
2. 活动性肺结核常有轻度白细胞计数升高。急性粟粒性肺结核时白细胞计数可减少,有时出现类白血病反应的血象。
3. 结核菌素试验对婴儿的诊断意义较大,3岁以下阳性提示有活动性肺结核。
4. 胸部X线检查 用透视、后前位胸片、前弓位摄片、点片、肺尖部摄片、断层摄片。
5. CT 选择性运用CT对肺结核诊断可弥补胸部X线检查的不足。
以上就是肺结核的检查要点,如果发现身体不适一定要及时就医诊治。
肺结核患者不宜晒太阳
对于肺结核的护理工作需要在生活当中做到方方面面,只有做好肺结核的生活护理方面的工作才能对肺结核的治疗起到积极的作用。多晒晒太阳对于健康人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对于肺结核患者来说可能就是一件坏事了,下面让我们具体的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活动性难治性肺结核病人不宜日光浴。日光浴俗称晒太阳。太阳光中的紫外线照射在皮肤上不仅具有杀菌作用, 而且可使皮肤中的7-脱氢胆固醇转变为维生素d3,促进肠道对钙及磷的吸收,有预防佝偻病的作用。另外,进行日光浴能促进人体新阵代谢,对患贫血、消化道疾病、关节炎、皮肤病的病人也有一定的益处。但患活动性肺结核的小儿则不宜多晒太阳。
肺结核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结核杆菌为需氧菌,即需要在有氧的环境中才能生长。晒太阳时由于阳光中的红外线照射,使体表周围血管扩张,同时全身血液循环加快,一方面可供给身体较多的氧气,另一方面也为肺部处于活动期的结核杆菌的生长繁殖创造了适宜条件,可引起病灶扩大,不利于病情的控制,而且肺部血管扩张,血流加速,只要有少量的结核杆菌趁机从病灶侵入血流,就会引起血源性扩散,继发身体其它部位的结核病,如结核性腹膜炎、肾结核、骨结核、骨与关切结核等。
此外,肺结核也是一种慢性消耗性疾病,活动性肺结核患儿体质较弱,心肺功能及营养状况较差,不能耐受日光浴,过多地晒太阳可产生精神不振、头痛头晕、食欲减退、睡眠不安等不良反应,甚至可因出汗过多,血压改变而引起昏迷、抽筋等。
肺结核患者不宜晒太阳:,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可以看出,多晒太阳会给肺结核患者造成的伤害是什么,因此在生活当中只有人们多了解相关的常识才能有效的对肺结核进行治疗,因此,活动性肺结核患儿不宜多晒太阳的。
肺结核可以生孩子吗 病情轻者可怀孕
有一部分肺结核病人可以在专科医生监督下怀孕、妊娠直至分娩。这类病人的结核病变轻微且处于恢复阶段,或肺结核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伴发病。这类结核病称为非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肺功能无大的改变,对胎儿的发育不会有明显影响。但是病者在怀孕期间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按医嘱服药,并注意生活保健。
尘肺的致残等级
1)一级 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5.3 kPa(40 mmHg)〕。②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二级 ①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 kPa(40mmHg)〕;③尘肺Ⅲ期伴活动性肺结核;④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三级 ①尘肺Ⅲ期;②尘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③尘肺Ⅱ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4)四级 ①尘肺Ⅱ期;②尘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③尘肺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5)六级尘肺Ⅰ期伴肺功能轻度损伤及/或轻度低氧血症;
6)七级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