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算正常人吗?还是说是性变态
同性恋算正常人吗?还是说是性变态
同性恋不是精神病也不是性变态行为。
在在20世纪末前,同性恋是一种性变态行为的观念一直深入人心。直到20世纪后期,随着生理学与心理学的研究验证,最终否定了这种说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时至如今,已经有30个国家或地区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或民事合法化,虽然各国在承认之处都受到国民反对,甚至引起示威游行,但最终还是得到了“政治认可”。
其中,我国台湾地区是最近一个“认证”的地区。
家教不当或导致性变态
家教是否得当对性变态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由儿童少年早期即有特殊兴趣,一是天生因素,再有就与家庭环境相关,父母把儿子打扮得花枝招展,母亲过度溺爱儿子等都可造成孩子成人后的性变态。
性偏好、性偏见如幼年时即开始对异性萌发特殊的兴趣,偏好,如特别喜欢衣着爱好,即有异性特有的兴趣、或性偏见,如热爱同性,但对异性直到青春期没有兴趣、或偏见,如热爱同性,但对异性知道青春期没有性吸引力甚至厌烦。如存在对性的卑劣感,恐惧感,把性视为不洁之物的偏见,对性施虐癖的偏见。
同性恋的形成与环境因素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有的同性恋者在孩提时期由于某种遭遇,在潜意识中种下“异性恐怖”的种子,成年后形成一种心理变态,不愿与异性交往。有的同性恋者由于在与异性交往中受挫,感情上对异性产生厌恶之情,同时又受到同性的诱惑而走上歧途。
此外,父母抚养不当也是主要的原因。母亲过度溺爱儿子,把儿子抚养成毫无男子气概的弱者。还有些父母因某种原因把男孩当作女孩抚养,把儿子打扮得花枝招展。日久天长,使儿子形成女性心理,成年后往往对同性发生好感,对异性反倒不感兴趣。再有一些缺乏异性的环境,如远洋航船、修道院和监狱等地方,易发生同性恋。
性变态的体征表现
性变态,是指反覆多次地以异常的方式或对象来获得性兴奋。其表现往往起自青春发育期后,病程慢性持久。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性对象的异常,如恋物僻、异装癖、恋童癖,恋兽癖、恋尸癖与同性恋。另一类是性活动方式的异常,如露阴癖、窥阴癖、性施虐癖与受虐癖、摩擦癖、恋粪癖、恋尿癖与尿道性欲症。各种性变态都具有共同特点。
1、性变态行为相当固定,往往多次反覆出现,甚至延续终身,每次表现基本相同,形成某种刻板程式。
2、在冲动支配下出现的这种行为对患者说来是无法抗拒的。
3、这是患者引起性兴奋的主要方式,往往随之以手淫,或与配偶性交,以获得满足。
4、一般说,患者很难自制,如强行抑制,往往会产生焦虑、抑郁或空虚感。
多种性心理障碍的成因及预防
人类的性意识和性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和人类的性心理有关。另一大类的性心理障碍,较上述性角色障碍相对多见,这就是性指向障碍。所谓性心理障碍,狭义者,仅指性变态,即性角色障碍和性指向障碍,广义者,还包括心理性的性功能障碍。性别,是根据人们的生殖系统决定的。更严格一些说,则是根据细胞核染色体中,有无Y性染色体来决定,男性的性染色体是XY,而女性的性染色体为xx,也就是说,有Y性染色体的便是男性,没有Y性染色体的,便是女性。
以上所说的是生理上的性别,但是;有的人心理上的特征,却与生理上的性别不符合。例如他是个男人,却偏偏不喜欢男性的身份,而喜欢做个女人,事实上,他们拒绝接受男性身份,穿女装,爱女妆,做着一般女人做的事,过着女人般的生活。这类情况,叫做性角色障碍,或性别同一化障碍,即他们的性生理与性,L、理不一致。有些人,甚至强烈要求做手术,以改变他们的性别。部分异性服装癖及同性恋者,属于这一方面的问题。
另一大类的性心理障碍,较上述性角色障碍相对多见,这就是性指向障碍。一般正常入的性活动,都是似异性作为对象,以性交作为主要方式的。有些人却不以异性也不以性交作为主要的性行为方式,而以一些不被社会认可的行为,作为性满足的唯一或主要方式。例如,同性恋怠,以同性为性对象;露阴癖者,在某些场合下,以暴露自己的生殖器作为性满足的主要方式;还有些人,专门收集女性的内衣来取得性满足等等。他们与正常人不同。对正常的性行为全无兴趣或极少兴趣,而只是在这类异常的性行为中取得性满足。心理性的性功能障碍,则更为多见。包括早泄、射精不能、性冷淡、性交疼痛及阴道痉挛等。相当比例的不育症,也是以心理因素为主要原因的。
性变态者,除了性心理的障碍外,并无其它精神异常。因此,如果他们的性行为触犯刑法,还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早期的性教育,对于预防性变态和性功能障碍有一定作用。对已经发生的性变态或性功能障碍,则以心理治疗和行为治疗为主。我国有些地区,已开始进行性心理咨询,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形式。
性心理变态简称性变态吗
性心理变态简称性变态,又称性歪曲或性心理异常,它是指性 冲动的障碍和性对象的歪曲。包括性心理表现障碍、性对象障碍和性冲动障碍3类。①性心理表现障碍。即以不正常的形式来达 到性欲的满足,如窥阴癖、露阴癖、摩擦癖、施虐狂、被虐狂等。②性对象障碍。指选择性对象不正常,如同性恋、恋童癖、恋老癖、自 恋癖、恋尸癖、恋兽癖等。③性冲动障碍。是指去寻找异常的性冲 动的刺激,如异装癖、恋物癖、易性癖等。性变态在国外是相当常见的,其中以同性恋为最多。国内较少见,但并非没有。有很多性 变态的人并不认为自己是心理变态,而周围的人也只把性变态看 做是道德问题或性犯罪问题。性变态一般都是在青春发育期开始显露出来的,而到老年期 后随着性功能的衰退而渐趋向缓和、消失,但亦有老年期出现性变态者。性变态一般以男性为多,亦有女性的。其原因目前仍不完 全清楚,有可能有生物学遗传学因素,但更重要的仍然是心理环境 因索,特别是家庭对性变态的发生有主要作用。双亲举止不当,特别是性生活被儿童窥见,年长儿童与异性家长长期同床或同浴等, 都是有害的。不少的性变态都可能是在偶然的情况下,通过条件 反射的机制形成的。儿童一旦出现性变态的...
同性恋是变态吗 为什么会有同性恋
1.基因遗传。研究发现,同性恋有很大的遗传性,双生子研究发现,同卵双胞胎比异卵双胞胎同性恋率更高。
2.孕期接触过多的激素。胎儿在母体发育的时候,对激素是非常敏感的,如果暴露在过多的性激素环境中,会影响性取向。
3.后天的环境。同异性的错误认识,不当的性经历都可能导致同性恋。
男同性恋更易传染艾滋病
1、一些学者认为,混乱的性关系常常导致强暴的性行为,况且男性本身性欲较强,容易冲动,因而男性之间发生的性行为往往是粗暴和剧烈的。
由于直肠粘膜比阴道壁脆弱得多,强暴的性行为可能使直肠粘膜受到破坏,而肛交本身在阴茎插入肛门时,器官伸展受限也会引起裂伤、出血等,致使精液和血液中的病原体,直接通过伤口血液传染或相互感染。
此外,肛门是人体排泄粪便的地方,不仅脏而且还滞留着许多消化道的寄生虫和病菌,这些病原体进入血流, 互相感染。因此,目前国外已将甲型肝炎、阿米巴病等也列入性传播疾病中。
2、由于男性同性恋是一种性变态症,因而有此行为者毕竟是少数,这种人群的范围也有限。由于他们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发生性关系,因而一旦性传播疾病引进同性恋盛行地区,这组人群的发病率便急剧上升。
在美国,有的同性恋者的“恋人”很多,甚至一天晚上可与十几个人发生性关系,这种乱交行为会使性传播疾病很快扩散。因此,男性同性恋在传播性传播疾病上比异性恋危害更大。
同性恋究竟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
长期以来,同性恋被当成是一个心理现象,即研究者往往站在异性恋的视角来判断,同性恋便成为心理患者。自弗洛伊德以来,心理学界对此一直有这样一种态度,但是,也有部分人在研究同性恋的过程中发现,同性恋可能是先天的,比如,同性恋都不承认自己是病人,不愿意改变自己的性取向等,这些现象使研究者意识到,同性恋者可能存在生物学上的生理基础。如果这一立论成立,那么,同性恋就成了先天的。如果是先天的,那么,同性恋的伦理地位就应该与异性恋平等,同性恋的合法地位也就不证自立了。
一、关于心理方面的探索:认为同性恋者是后天造成的
弗洛伊德在对待同性恋的问题上一直存在一些矛盾,他首先并不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病态,在《性学三论》中,他说,同性恋者“并没有显示出和正常人不同的其它严重病态。……他们的功能未损;实际上,他们的智力发展和伦理文化都有很高的修养。”在《致一位美国母亲》的信中,他写道:“同性恋当然没有什么优点,但它也没有什么可耻之处;它不是罪恶,不是堕落,不能把它当作病态。我们认为它是由于某种性发展受阻所导致的一种功能形式。”
?但是,弗洛伊德所说的“某种性发展受阻”,是不是会导致病态或非正常状态呢?1993年2月28日美国心理学会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在校男女同性恋者和双性恋者的决议》中说:“鉴于,许多男女同性恋者和双性恋者青少年更易于出现自卑和参与自我伤害的行为(包括自杀)”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同性恋者容易产生心理疾病。当然,若从根源上来分析,这是由于同性恋本身遭受社会歧视而引发的心理疾病。
在当代社会中,即使是对同性恋有很深研究的西方社会,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心理变态的人仍然占大多数。研究同性恋问题最多的也是精神分析专家和心理动力学家(西蒙“波伏娃就是其中之一)。既然把同性恋当成一种病态,于是,心理学界讨论最集中的问题便是是否应该把同性恋归为一种病态而要采取各种精神病疗法来医治它。到了九十年代,对同性恋的态度宽容得多了,人们讨论的重心又成为:同性恋可能是正常心理生活的另—种方式,只是与主流文化相对的一种生活形态而已。
其实在这些讨论中,终极的问题始终被悬置,即我们究竟是要站在异性恋的角度还是应该站在同性恋的角度,甚至要站得更高,从整个生命现象的角度来判断。绝大多数精神病学家和医生其实就是站在传统的价值观和文化背景下来判断的,那么,他们一定会坚持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精神病形式,他们的根据自然也来自传统的生命观:相对异性恋来说,同性恋是性发展紊乱的产物;他们偏离了正常的(男女之间发生性行为,导致生育)生物学原则;他们都是深受折磨没有幸福的人们(他们在人群中始终是弱势群体,他们容易产生心理疾病)。
这一说法自然要遭到人们的批评,尤其是同性恋群体的猛烈攻击。
但是,无论怎么说,社会要繁衍,人类要幸福,同性恋群体毕竟不是人类社会的主流,所以心理学家的一系列探索还是应该得到我们的重视。对同性恋的宽容是人类进步的表现,但对同性恋的研究更应该客观、深入,在这些研究中,绝不能因为同性恋者本身的一些意愿而违背了学术的价值。更何况,人不仅仅是一个生物的人,更是一个社会的人,那么,从社会和心理学方面进行的研究也是至关重要的。
在对同性恋的心理学的研究中,弗洛伊德始终是一座不能绕道而过的山峰,弗洛伊德所说的“某种性发展受阻”给心理学家指出了一条心理上的暗道。有人认为同性恋的形成是弗洛伊德所说的“恋母情结”在青春期未能克服,他希望占有他的母亲,而结果却产生了“被阉割的恐惧”,因此产生了和异性交往中的心理障碍。还有人说,在一个由过分强悍的飞扬跋扈的母亲和一个软弱、胆小怕事、被动的父亲构成的家庭中,容易造成男孩在男性气质的形成方面产生障碍,因此导致了同性恋。
从家庭入手,也就是从同性恋者早期的成长内在着手进行研究是很多心理学家的一个视角。贝勃曾对男性同性恋者的家庭背景进行研究,结论是:大多数同性恋男子的家庭,都有一位既占统治地位同时还富于异性诱惑力的母亲,其父亲往往是一位儒弱、冷酷、与孩子的情感上较为疏远的男人。父亲的影响力是微弱的,这样,在这个家庭中,母亲其实就承担了正常家庭父亲的一部分角色。也就是说,在男性为中心的文化社会里,这样一位母亲还同时是一位父亲。但事实上,这位“父亲”是虚拟的,她的文化仍然是阴性的,她使家庭气氛死板、刻薄、小气,她斤斤计较,她把孩子都教育成为举止文静、喜欢安静与独处的人,她还使孩子都喜欢她、孝顺她,甚至到老都忠于她。虽然她是无心的,甚至是无私的,但最终可能导致孩子在交往能力上的欠缺,使孩子多生活在一个内心的世界,而与外在的世界往往是对立的。
在这个男性为中心的文化历史中,女性同性恋不仅古书上少有记载,就是当代的心理动力学学者们也很少探讨。有个别学者认为,女性同性恋是出于“对阴茎羡慕”而产生的变异,女人因为缺少阴茎而自认为不完全,所以就采用男人的性偏爱、兴趣和习惯进行性活动。西蒙”波伏娃在她的《第二性——女人》一书中对女性同性恋有一种经典的解释:
女人的同性恋是许多尝试之中的一种促使她的自主身份与被动肉体获得妥协的尝试。而如果真要谈起“自然”,我们可以说女人全部都是天然的同性恋者。女同性恋者的特点即拒绝男性而爱好女性肉体;但每个青春少女都害怕被戳入,被男性统治,并对男性身体感觉某种憎恶;另一方面,女性身体在她眼里,正如在男人眼里,同样是可欲之物。
在这位女性主义者面前,男人都成为可怕的专制者,独裁者,女人从本能上就有一种反抗欲,而这是女性在心理上关闭自己女性性别而趋向于男性的一种原因。
二、关于生理方面的原因:探索同性恋者为先天的人性
其实,只要与同性恋者有过接触,你就会产生一个矛盾:他们究竟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他们对社会在表面上几乎没有造成任何伤害,但为何历代宗教和政治都将他们打入死牢?他们都认为自己是对的,并非错的,所以他们不愿意接受任何性取向方面的改变,如果不是先天的,他们为什么不改变呢?
于是,关于同性恋先天因素的研究开始了。当然最早的推测还是柏拉图。柏拉图在《飨宴篇》里借伊罗之口讲了同性恋的由来。他说,人类可分为“二重男性”、“二重女性”、“男女兼性”三性。即男与男一体,女与女一体,男与女一体,各有四手四脚,十分强悍,想征服造物主宙斯。宙斯大怒,把他们各割为二,并叫阿波罗扭转他们的头向被割的部分——前腹方面,使他们永久不忘那罪恶。阿波罗是医术神,治愈了那割断面,缝合皮肤作成囊一般,那便是腹,打的结便是脐。这样,一个人就分成两个半身,一个半身有一种向另一个半身合而为一的迫切愿望。所以,本来是“二重男性”而被分割成两个半身的男子,形成了男同性恋;同理,原来是从“二重女性”分割开来的女性,形成了女同性恋。
柏拉图的这一幻想从神学的角度似乎极为可能的,而且具有了某些形而上的意义。柏拉图的叙述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同性恋是天生的,与异性恋是平等的;二是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在没有获得爱情之前,是不完整的,是孤独的,所以都在寻求人的完整性;三是同性恋与异性恋不仅仅是一种生物性即生理上的性的结合,更是一种精神性的结合,即爱情。
但是,无论柏拉图将此说得多么高尚,在科学时代,人们还是想寻找一种更为可信的原因,即科学上的根据。但实际上这种根据是否真的科学是有待以后的人类来判断的。
自从进化论产生以来,科学家对人类的研究往往类比于动物。这是一种基本的方法。同性恋的研究也不例外。研究人员发现:大多数哺乳动物、特别是雄性动物中会发生同性恋行为;偶尔还会发现—只公狗、公牛或雄猩猩甚至只采取单一的同性恋行为。
这一发现成了很多社会学家的“科学依据”,这是值得警惕的。疑问是:为什么动物中会产生同性恋行为?如果简单地因为动物中有同性恋行为,就认为人也应该有同性恋行为,那么,人与动物何异?它带来的是人类价值的丧失。事实上,就是因为人类可以产生高级的社会群体,并能自觉地反醒人类自身的罪恶,使产生善、公平、自由等理念来,动物界就没有。这使人类不同于动物的根本原因。假如人类与有些动物一样,那么,只有那些强大的有性吸引力的男人才能存在下来,那些弱小的男人和丑陋的女人就不可能存在下来。他们在异性面前,不可能有性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向同类发展。这是同性恋产生的根源之一。关于这一点,后世的同性恋现象是一个明证。后世同性恋的产生地主要在宫廷里和禁欲的宗教界。但是,人类与其它动物不同的是,人类在集体生活中产生了公平、自由、善、同情、怜悯等精神,这使人类的群与动物的群的根本不同。在这种精神的感召下,人类便有了同情弱者的道德精神,而婚姻制度的发展也证明了人类在性方面的分配是公平的,高尚的。因此,某些性学家和社会学家发现的这个所谓的“科学依据”其实是反人类的,它只能说明同性恋的产生可能具有先天性。如果从这样一种先天的可能出发,人类就应该同情和承认同性恋者,因为同情、宽容和价值是人类的特点,也是人类独有的精神。
另一种研究也许更为科学一些,研究人员在观察中还发现,人类同卵双生子中同性恋的发生率高于异卵双生子。由于男性和女性体内都存在雄激素和雌激素,可能由于胎儿期或青春期激素分泌的某些不平衡导致了同性恋行为的产生。激素在人类性发育中是有重要作用的,最初胚胎发生的原始性腺有双向发展的趋势,这取决于胎儿体内的雄激素水平,睾丸酮促使原始性腺向男性化方向发展,促进男性生殖器官的生长、发育;而缺少睾丸酮则使原始性腺向女性化发展,生长出女性的内、外生殖器来,而一旦决定了男性或女性的特征之后,另一种性器官就逐渐退化,只是作为残迹存留下来。这是一种同性恋形成的生物学原因的假说。这种假说实际上是把柏拉图的假说变了个形式,但至少从现有的生物学和医学上有一定的可能性。
也有人试图通过对同性恋者体内激素的测定来寻找激素影响人类性行为的原因。这种研究的前提是,将同性恋界定在性行为内。1970年,一位名叫曼格里斯的研究工作者观察了身体健康的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24小时内的尿样品,结果发现,二者的睾丸酮及其衍生物的比例是不同的。这个发现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但是后来又发现,有些患抑郁症和糖尿病的人尿中的甾酮类代谢物的比例和同性恋者很接近,这就使得这种方法的特异性受到怀疑。后来又有人提出,男同性恋者的血睾丸酮水平比正常人低40%,但这项研究因为不能重复而失败。
走得更远一些的研究者也从现代心理学和生物学方面得到启示,他们想,如果在人的神经中枢大脑中发现同性恋与异性恋的区别的话,那么同性恋的一系列行为就有了依据。这种研究是在综合了上述所有研究者无果的情况下产生的,它把人的心理与生理两方面都概括了起来。1991年,美国《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研究报告说,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的大脑细胞之间存在着不同之处。这项研究的负责人是西蒙“利维,他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斯尔特生物研究所的神经生理学家。他对41具男性尸体的大脑、其中包括19个男性同性恋者的大脑进行解剖研究,发现男同性恋者的下丘脑中的一组细胞比非同性恋者为小,下丘脑是大脑负责调节包括性活动在内的身体功能的器官。这个研究报告发表以后,引起有关学术界的广泛注意,普遍认为利维教授的研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但是,疑问也同样产生,人的后天行为会不会影响人的大脑组织呢?如果能,那么这种不同是否是由于后天的异常现象和心理活动导致的呢?
这就牵扯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一个人生下来时是否就已经决定了他是同性恋者。这是目前还无法把握的一件事,因为同性恋的认可到青春期才能判断。但是,循着这样一个思路,有研究者提出,同性恋在生理上是否具有遗传性?如果说,这一假设得到证明,那么,先天的因素就很好来判断了。1969年,罗宾提出这样一个事例:主人翁是个高智商的教授,45岁左右,他的儿子在家庭内部同性恋活动中患上了急性精神病,为此他非常懊丧和苦恼。这位教授已处于精神病晚期并进入精神分裂潜伏期,他明白,他过去的同性恋经历不仅给自己,而且也给儿子带来了灾难。儿子本来很聪明伶俐,可是他服用了精神病治疗药片而造成了植物型幻觉和四肢的坏死。教授的乱伦(家庭内部的男性性活动)是从和他父亲开始,接下去是兄弟、表兄弟一直到他儿子。明显地,他是生长在一个父系遗传的家庭中,在这家庭中祖父、父亲、儿子之间有着无限的性引力,而女人在这家庭中只不过是传宗接代的工具。
这一假说由于其特殊性直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完全的证明,但是,他也给研究同性恋的专家带来一些疑问:那些从遗传学上不能得到证明的同性恋者又是什么原因形成的呢?如果他们是后天形成的,人类又会面临怎样的艰难选择?
人类的这种先天性的研究到目前还在继续进行,希望早一天得到一个能令人信服的答案。
三,关于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同性恋的形成是一个社会的原因
在社会学家看来,人与动物不同的就是其社会属性,人类虽然有很多本能的行为,但由于后天的人的社会化,这些本能已经转化为一种习惯,或者说是文明行为,特别是人类的道德精神,基本都是后天获得的,而这些道德精神又直接影响着我们的所有行为,包括那些本能的行为。从这一角度来审视同性恋,便与前面所说的心理学家和生物学家、医学家的看法不同。在社会学家看来,社会的影响或者说教育、环境等的影响是形成同性恋的主要原因。社会学家不同意精神分析理论关于人生来便具有同性恋和异性恋的两种倾向,而认为后来的性取向主要是由于“社会化”而造成的。他们认为,人类并非生来就有同性恋或异性恋的倾向,而只有产生性反应的能力。
比如,在婴儿时期,所有的人都是“中性”的,你告诉他他是男孩他便是男性,你告诉他他是女孩他便是女孩。关于性别教育只是异性恋为主导的传统文化的一种教育,由于它的介入,使人们对性别有了男人和女人的分别。同时,也由于这方面的原因,便有了喜好或歧视。由于这种文化的影响使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强有力的关于性的认识,它不仅仅影响人的心理发展,也影响到人的生理趋向。在传统的以性为生育为目的的文化形态下,使大部分人学会了对异性刺激产生性反应,而只有异性恋的倾向。同性恋的产生从本质上说与异性恋并无不同,只是同性恋者的个人经历使他们走向了另一条通向同性恋的“学习”途径。
在社会学家看来,这种所谓“学习”过程,主要是指一种行为发生后,周围的环境对这种行为的奖励或惩罚而引起行为者在心理方面的肯定或压抑的过程;广义地说,也是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而产地潜移默化的适应过程。“学习”理论认为,人在开始阶段,既与同性也与异性接触,如果和同性的交往以至性取向受到“奖励”,就会导致这种行为的强化,使人的性定向趋于同性恋:如果异性恋的尝试受到挫折,也会削弱异性恋的定向形成而使同性恋易于产生。反之,对同性恋行为的“惩罚”和对异性恋行为的“奖励”则使人的性定向趋向于异性恋。
这种“奖励”与“惩罚”有时并不是直接指向性行为,而是指向性心理气质的养成从而间接指向性行为。例如一个男孩的顽皮、好动经常受到父母的呵责,父母只是要求他像女孩那样“文静”;或是他生长在一个女孩众多的环境中,顽皮、好动使他感到离群、孤立,那么他就会逐渐女性化,长大后由于“互补”的作用而倾向于粗犷的男子,从而产生同性恋。中国过去扮演旦角的男演员,由于长期揣摩女性心理和女性动作,也容易使心理气质女性化从而倾向于同性恋。
但是,这种社会学家的观点很可能会遭受同性恋群体的攻击,在同性恋者看来,他们在性别上并没有与常人不同的地方,社会学家所说的女性气质是一种变性人的特点,与真正的同性恋是有差异的。同性恋者还是坚持自己是先天的,而非后天的。也就是说,他们否定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为他们寻找的一切理由。这确是研究者们的困扰。
性变态的病因
由于成因复杂,现仅就主要是心理一社会因素方面,由实际病(案)例出发概括较多见因素如下:
1、异性恋失败。
(l)较多见的是遭受恋爱挫折,如失恋、单恋在交异性朋友时痛遭或屡遭失败、挫折。
(2)与妻子或妇女的相互关系的困难、不满意、不融洽。许多性变态患者对妻子缺乏或没有满意的相互关系,常见的是患者在性生活上表现缺乏热情、兴趣、被动性很明显,有的甚至采取回避或厌倦或恐惧态度。不少见于患者是性功能障碍患者(阳萎、早泄很多见)。有的是与妻子的任何亲密接触上都感到极大的不舒服。有的患者是在与妇女的相互关系上长时间缺乏能力,感到困难。有的害怕与妇女交往。多数学者看到患者在正常异性恋已经受到抑制的时候产生性变态。有一些患者可以追查到对异性恋存在厌恶经验。夫妻间不和睦、妻子患较重躯体疾病,性生活不满意等都可以导致性偏离行为后果。
2、心理社会因素:
3、早期不良经验:
4、淫秽,色情物品的影响:
5、早期性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