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假的规定有哪些
产前检查假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但关于产前检查假一共休几次,一次休多长时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个别地区,如南京有专门的规定。一般来说,产前检查,3-4个月内:1次,4-7个月:1次/月,7-9个月:1次/两周,9-10个月:1次/周,共11次,每次半天,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产前检查次数的,应当出具医院的证明报告。所以,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询问下相关情况。
国家有了这样的规定,对于我们初当妈妈的我女性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我们不用担心因为去检查,而扣除我们的工资,让我们没有了后顾之忧,能够更快乐的待产,所以希望国家更多地出台一些对于女性有利的法律法规。这样也是对女性最好的。
陪产假各地规定
1、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
2、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3、河北: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4、重庆:护理假7个工作日《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5、广东省:男方看护假10天《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难产假是什么
难产泛指在分娩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出现分娩过慢,甚至停止的状况。
由于难产对身体体力的消耗和伤害极大,所以在2014年最新颁布的产假规定中明确标注了难产者将享受额外的难产假。
但是具体难产假的标准还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不属于难产,是无法申请该假期的。另外,申请时要由医院出具相关证明。
国家规定的产假标准
1、2014年女职工最新产假规定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2、难产者,增加15天假期。
3、晚育假,增加30天假期。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假期。
5、另外,有独生子女证的再增加15天假期。
6、生育二胎的产假时长与一胎一样,但是不重修晚育假。
晚婚晚育产假规定
晚婚晚育是符合国家发展的一种趋势,在2014年最新出台的产假规定中,对于晚婚晚育产假做了哪些规定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目前,我们国家并没有出台专门针对晚婚晚育的产假规定。但是在全国的普通产假规定中有特别提出一条规定是针对晚婚晚育的。晚婚晚育的产假规定了给予晚育的女士额外的假期,对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方式等也做了相关的规定。晚婚晚育人士需要好好了解一下。
孕前常规检查都有哪些 血常规检查
通过静脉抽血,检测血液中铁,锌等微量元素的含量,血小板数值等,目的是及早发现是否有贫血,感染及人体凝血功能等血液系统疾病。
检查了解血色素的高低,如果有贫血症状,可以先治疗再怀孕;
了解凝血情况,如有异常可以先治疗,避免生产时发生大出血等意外情况;
了解自己的血型,生产时出现大出血危险时,可以及时输血。
血常规最佳检查时间:孕前2到3个月。
陪产假规定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英文(Paternity Leave)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
各地规定
陪产假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这个是各个省的规定。
比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各地男人陪产假规定
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 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以下列举部分城市的规定供参考。
l 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
l 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第一胎双胎的话,男方没有护理假。
l 河北: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l 重庆:护理假7个工作日,《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l 广东省:男方看护假10天《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l 江苏省:晚育护理假10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规定: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l 湖南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护理假15天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 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l 河南 晚育护理假30天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l 内蒙古无相关规定
l 陕西 晚育护理假10天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l 山西 晚育护理假15天第五章优待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享受产假6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l 山东 晚育护理假7天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l 辽宁 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护理假15天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l 湖北 晚育护理假10天第三十一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l 安徽 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护理假10天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八条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l 四川 晚育护理假10天 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三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l 江西 晚育护理假15天第四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各地的陪产假都有不同的规定,而且各地区中各单位的陪产假也有不同,这要看你们单位的具体约定了。国家是没有明文规定的。
2015年最新晚婚晚育产假规定
国家规定2015年产假天数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血常规检查检查有多重要
1、血液分为血浆和血细胞两部分。血常规检查是对外周血中红细胞和白细胞的量和质进行化验检查,包括:红细胞(RBC)计数、血红蛋白(Hb)测定,白细胞(WBC)计数及白细胞分类(DC)计数、血小板((Pt)计数。
2、在通常情况下,单位容积的血液中,红细胞数与血红蛋白量的数值大致呈平行的关系,故两者测定的意义大致相同;但在某些具有红细胞内血红蛋白浓度改变的贫血,如低色素性贫血时,红细胞与血红蛋白降低的程度常不平行,血红蛋白降低较红细胞为明显,故同时测定红细胞数与血红蛋白量以作比较,对诊断就更有意义。
3、一般经多次检查,成年男性红细胞》6.0×1012/L、血红蛋白》170g/L,成年女性红细胞》5.5×1012/L、血红蛋白》160g/L时,即被认为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增多。这种情况可分为相对性增多和绝对性增多两类。前者是因血浆中水分丢失、血液浓缩所致,常见于严重呕吐、腹泻、大量出汗、大面积烧伤等;多引起红细胞增多的原因,继发性可见于高原地区居民,严重的慢性心、肺疾患,如阻塞性肺气肿和肺原性心脏病,还见于肾癌、卵巢癌以及肾孟积水、多囊肾等。原发于骨髓增殖性疾病如真性细胞增多症也可引起红细胞持续性显著增多,红细胞数可高达(7-10)×1012/L、血红蛋白达180-240g/L。
4、成年男性血红蛋白《120g/L,成年女性血红蛋白《110g/L即可视为贫血。婴儿从出生3个月起至15岁以下的儿童,因身体生长发育迅速而红细胞生成相对不足,红细胞及血红蛋白数值可较正常成人低约10%-20%;妊娠中、后期的孕妇血浆容量增加,使血液稀释;可导致红细胞及血红蛋白减少,以上统称为生理性贫血。病理性贫血见于各种贫血,如肿瘤、再生障碍贫血、缺铁性贫血、巨幼细胞性贫血、失血性贫血、白血病、骨髓瘤、骨髓纤维化等伴发的贫血。
5、白细胞包括中性粒细胞(N)、嗜酸性粒细胞(E)、嗜碱性粒细胞(B)、淋巴细胞(L)和单核细胞(M)5种。由于各种白细胞各有其生理功能,在不同病理情况下,可引起不同类型的白细胞发生质或量的变化。
6、白细胞总数》10×109/L称白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占白细胞总数的20%-40%。儿童期淋巴细胞较高,婴儿出生时淋巴细胞约占35%,粒细胞占60%,4-6天后淋巴细胞可达50%;4-6岁时,淋巴细胞比例逐渐减低,逐渐达正常成人水平。淋巴细胞增多,病理性的常见于感染性疾病、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等。淋巴细胞减少主要见于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烷化剂、抗淋巴细胞球蛋白等的治疗,以及接触放射线、免疫缺陷性疾病等。
正常人嗜酸性粒细胞占白细胞总数的0.5%-5%,其增多常见于寄生虫感染和变态反应性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反应等)。
7、血小板(Pt)的正常范围为(100-300)×109/L。血小板对止血、凝血及血块收缩均有密切关系。血小板增多(》300×109/L),常见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早期、脾切除后、急性失血、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等。血小板减少(《109/L);如降低太多(《6×109/L),有可能造成大出血休克或颅内出血死亡。血小板减少常见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紫瘫、再障、急性白血病、脾亢、药物中毒等。
产假工资规定
产假,工资”应全拿。
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第二种,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