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工资问题
产假期间工资问题
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那么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来结算,若是生育保险机构支付职工工资低于职工平时工资,所剩下的差额则由用人单位补上。
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那么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按照平时职工月工资标准来结算的。
男职工产假问题
由于各地陪护假条例都有所不同,所以各地陪护假的申请条件,放假天数等都是不一样的,男职工可以查阅当地政府对陪护假的具体条例来了解陪护假。男性产假是我国专为男性职工设置的一种福利性政策,同时也可以促进我国和谐社会建设。可是由于男性产假的法律地位不高,所以有一些地方是没有男性产假的。男性产假条例是我国法律法制上的一大新突破,同时也是我国法制社会建设的进步。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共用一个蓝色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不再单发生育保险手册,结算的流程完全按照医疗保险的流程进行。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假如一女工工资3000元,则生育津贴为每天100元,正常产假可补贴90天,双胞胎就是105天了。 如果生产的前后费用超过了报销费用怎么办? 超支时要与医院签协议 超出住院定额标准之外的部分,按照规定,医疗机构对定额付费项目,除婴儿费、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外不得向参保职工另外收取费用。参保职工要求提供另外医疗服务项目或药品时,医疗机构要与职工签订自费协议。 非京户生育费用走医保 非本市户口职工的生育待遇可以由医疗保险解决。张处长介绍,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产假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假工资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产假工资的规定执行。 生育险最高可报销4000元 生育险和医保报销底限不同 由于生育险只有生产的在职女职工受益,所以有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要靠医疗保险报生育的费用。因此,生育险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名录是和医疗保险一致的。但是生育保险支付最低金额可以达到1900元,而且还有检查费用的报销,生育险的最高金额为4000元;而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是3000元,最高支付封顶线是7万元.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
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共用一个蓝色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不再单发生育保险手册,结算的流程完全按照医疗保险的流程进行。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假如一女工工资3000元,则生育津贴为每天100元,正常产假可补贴90天,双胞胎就是105天了。 如果生产的前后费用超过了报销费用怎么办? 超支时要与医院签协议 超出住院定额标准之外的部分,按照规定,医疗机构对定额付费项目,除婴儿费、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外不得向参保职工另外收取费用。参保职工要求提供另外医疗服务项目或药品时,医疗机构要与职工签订自费协议。 非京户生育费用走医保 非本市户口职工的生育待遇可以由医疗保险解决。张处长介绍,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产假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假工资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产假工资的规定执行。 生育险最高可报销4000元 生育险和医保报销底限不同 由于生育险只有生产的在职女职工受益,所以有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要靠医疗保险报生育的费用。因此,生育险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名录是和医疗保险一致的。但是生育保险支付最低金额可以达到1900元,而且还有检查费用的报销,生育险的最高金额为4000元;而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是3000元,最高支付封顶线是7万元.
产假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很多人休产假,但是产假期间拿到的工资可能不一样,事实上,产假工资准确的说是根据基本工资发放的。但最终的数值不一定等于基本工资。
产假工资根据平时生育保险上缴的基数来算你应得的生育津贴。当然许多公司会根据公司的基本工资来计算。如果最后总数值大于生育津贴,你就是多得。如果低于生育津贴,公司将将差额补足。
另外,2014年最新规定了工资的发放标准。
【保胎假】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
【产前假】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产假】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由你本在所在公司向社保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
【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男士休陪产假有工资吗
法律上对孩子父亲的所谓“陪产假”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只能休晚育奖励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奖励假,女方就不能再休晚育奖励假。但是有些地区也有自己的相关规定,例如《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职工享有10天护理假,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假期工资。工资标准按照配偶生育时间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
产假期间的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假如该企业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则假期期间的基本工资由企业支付。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地区并没有像陕西一样出台辅助规定,所以有很多企业男士是没有陪产假的,一旦要休陪产假,则需要按照病假的标准来申请假期,假期期间不但没有工资,由于出勤率不够,则要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
二胎产假的相关法律法规
指标内二胎产假:根据我国《劳动法》第62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可见,妇女生育产假是法定的,只要有怀孕和生育的事实,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单位都应当无条件批准。但根据各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90天以外的另外给予晚育妇女30天的晚育产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是不能享受的。
指标外二胎产假:各省(市、区)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了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福利)、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即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不能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总之,妊娠、分娩、产褥期的一切费用自理。
难产假的工资标准
难产假属于产假的范畴,因此,难产假的工资标准和产后假的标准一样,领生育津贴,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15天的薪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由你本在所在公司向社保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
如果你得到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高出的部分不扣除,若低于生育津贴,则由公司自行补足差额。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对于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但在之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新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从2012年起,生育保险将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部分医疗费用支付项目和定额标准进行调整,医疗待遇水平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在20%左右,预计增加基金支出2500万元左右。
孕期女性如何正确使用生育险权利
对于生育险,很多孕期女性还是“蒙查查” ,没有合理利用甚至有些还被侵犯。职场孕妈妈需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充分了解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并学会用于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赋予给孕期女性的权利相当于一把“武器”,必要时需紧握起来扞卫自己权利。下面,小编用3个案例为大家说明:
案例1:生完宝宝后在家休假,从同事给我透露的信息才知道,我的原岗位被人替代了,如果我回去工作只能做负责别的事情,而且要经常加班。宝宝还小,没我在身边照顾是不行的。休假生宝宝就被人摆了一道,重回职场就什么都变了,我该怎么办?
其实小编告诉这位妈咪你不要过于慌张,因为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有30 min。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min。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另外,在此规定中第十条也提到,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这位妈咪你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职场孕妈妈孕期达7个月以上,是享有产前假的
案例2:我今年4月份才结束产期,到时单位合同也刚好到期,单位会不和我续签吗?我修完产假之后一年内是不是都算哺乳假?哺乳假里不应该开除职工是吗?
这位妈咪你不用担心,劳动合同期限会自动延续到哺乳期满,也就是宝宝从出生到宝宝满一周岁才结束,而不是产假后一年。如果单位不续签约,孕妈妈还是可以继续上班,要求公司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3:在产假期间,公司称每月代社保局发放生育津贴800元,等我休完假后,社保局生育津贴报销要扣回我之前每月领的800元,也就是公司在此期间并没有任何的孕期福利,这种情况是合理的吗?
在这个案例中,妈咪们需要了解的是,在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两者间,规定是就高领取的。一般,工资是指付出正常劳动后应得的报酬,而在产假期间,参保人并未工作,以产假工资描述该部分收入并不准确,用“生育津贴”更规范。实际上产假期间公司发给你的工资就是生育津贴,因为这是由保险基金支付,先按企业人均工资先划拨给用人单位,再由单位调剂后,以工资的形式发放给员工。
此案例中,该妈咪所在的公司称扣回之前每月领的生育津贴是不合理的,如果此用人单位的平均工资不止800元,仍需在后期补足差额。该妈咪可以与该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效,该妈咪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