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前期用药及妊娠期用药对胎儿会有影响吗
妊娠前期用药及妊娠期用药对胎儿会有影响吗
妊娠前期即从女性发育成熟到卵子受精时期:在这段时期内, 使用药物一般比较安全。但要注意在体内半衰期长的药物,它可能 会影响胚胎的正常生长。由于妊娠是一个特殊的生理时期,在孕妇体内,药物会出现代 谢动力学和药效学的变化;药效也可能通过胎盘屏障,对胚胎造成 不利影响。妊娠期间,药物可以通过影响母体的内分泌、代谢等间 接影响胚胎,也可以透过胎盘屏障直接影响胎儿。最严重的是药物 毒性影响胚胎分化和发育,导致胎儿畸形与功能障碍。
孕妇吃药对胎儿的影响
我们都知道,女性在怀孕期间,饮食起居都要特别小心,用药方面更需谨慎。有一些药物孕妇服用后,不但对自己身体产生影响,而且还可通过胎盘而影响到胎儿,那么孕妇吃药对胎儿会有什么影响呢?
在妊娠期的前三个月,胚胎是还未发育完全的,此时用药会使得胚胎死亡、流产或者发育成不正常的个体。在妊娠期的三个月后,胎儿器官已经发育,如果用药不慎,会导致胎儿发育畸形,到了后期,药物的毒性会破坏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或生殖系统,影响胎儿的生理功能和发育成长。
所以孕妇在怀孕期间用药是要谨慎小心的,如果用药不当,是会对体内胎儿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怀孕期间用药一定要谨遵医嘱,合理用药。
妊娠各个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孕期的健康一直是准妈妈关心的话题,药物是最直接也是最有可能伤害到宝宝的。所以说准妈妈还是要非常重视关于什么是孕期用药的问题,避免药物伤害到宝宝。
妊娠后,孕妇体内酶有一定的改变,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药物不易解毒和排泄,可有蓄积性中毒,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时,药物对胎儿有一定的影响,故感冒最好不吃药。
但万事都是一分为二,孕妇用药有一定的风险,并不是完全无益。比如孕早期需要补充的叶酸,孕期需要补充的维生素药物等,都能满足准妈妈和宝宝对于营养的摄入需求。同时,一些疾病本身对胎儿、母亲的影响远远超过药物的影响,这时就应权衡利弊,在医生指导下,合理用药。
妊娠各个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受精后1~2周: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要么没有影响,要么有影响导致流产,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在当你在不知道是否怀孕的孕前或早孕时期服用药物,一般不会对胎儿有太大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做人工流产。
受精后3~8周(即停经5~10周):称为致畸敏感期,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此时期不必用药时果断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有服药史,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孕中晚期:这一时期是胎儿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继续生长。这段时间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是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分娩前:孕妇最后1周用药应非凡注重,因为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体内的代谢系统不完善,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如痢特灵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造成黄疸、溶血性贫血等;还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甚至有的还会导致胎儿死亡。
妊娠用药禁忌都有什么
妊娠用中药禁忌:
1、禁用类:大多是毒性较强,或峻泻,破瘀,走窜等药性猛烈的药物,如斑蝥,巴豆,牵牛,大戟,商陆,甘遂,芫花,水蛭,虻虫,干漆,三棱,莪术,麝香之类。
2、慎用类:大多是能祛瘀通经,破气行滞,辛热滑利动胎的药物,如桃仁,红花,牛膝,蒲黄,大黄,芒硝,附子,干姜,肉桂,枳实,冬葵子,瞿麦之类。不论禁用,慎用的药物,在没有特殊必要时,都应尽量避免使用。但若遇孕妇患严重疾病,不用上述药物而病不去者,则应抓住主要矛盾,酌情使用,迅速而谨慎的消除病邪,才更有利于母子健康,这就是有故无殒的道理。
妊娠禁忌歌
1、元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2、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黄雌雄,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
3、硇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
在对妊娠用药禁忌都有什么认识后,女性在怀孕对这些药物都是要进行注意的,女性怀孕期间产生疾病的话,治疗前需要进行身体各方面检查,这样对自身具体问题有一些了解,治疗的时候能够知道该选择什么样方法。
妇女妊娠期患支气管哮喘该怎么办
妊娠是妇女的一个特殊生理时期,如果此期合并某些疾病将对母亲和胎儿有许多不利影响,妊娠合并哮喘就是如此。
妊娠时期哮喘怎么办
根据来自国内外的报道,妊娠合并哮喘发病率并不高,仅为0.4~1%。一般认为,妊娠对哮喘的影响可分三种情况,即哮喘加重、减轻或无变化。具体会出现哪一种情况,视哮喘的程度和治疗效果而定。轻度哮喘大多不影响妊娠的进展,中、重度哮喘者能正确及时的处理也可能不影响妊娠的进展。而如果有下列因素存在时,却不可避免的会加重哮喘:①哮喘未能得到有效控制;②接触胎儿抗原或感染触发使哮喘加重。无论哮喘对妊娠的影响有或无、大与小,但其对于胎儿来讲大多都是不利的,特别是控制不良的中重度哮喘,可能因发作时的体内缺氧而导致胎儿低氧血症,使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这样早产儿、低体重儿、高胆红素症、新生儿畸形等发生率将会增加,甚至造成胎儿死亡。据统计,妊娠合并哮喘的胎儿围产期死亡率约为3.2%~5.9%,因而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医学问题。
那么,妇女妊娠期合并哮喘时该怎么办?答案很简单,即是积极预防哮喘发作,及时缓解发作时症状,注意纠正孕妇缺氧状态及避免使用对胎儿有损害的药物。
谈到用药治疗,包括医师在内的人们多少有些顾虑,往往担心妊娠期用药可能对胎儿产生危害。这并非没有道理,但同时应当考虑哮喘本身对胎儿生长发育有着更为不利的影响。事实上,胎盘受药物影响而致损害的时间多在怀孕15~56天内,此后用药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当然,若用药不当也有可能影响胎儿组织器官的某些功能,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若因此而不敢用药治疗,加重哮喘将会更不利于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所以,对待妊娠合并哮喘用药既要谨慎、又不可缩手缩脚,应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正确用药,以达预防控制哮喘,有利于孕妇和胎儿的积极目的。
目前对控制哮喘发作的防治,主张采用综合治疗方案。首先,要避免接触已知的过敏原和有诱发哮喘发作的因素,措施包括防止接触霉菌孢子、粉尘、烟雾及冷空气,保持室内适宜温度和湿度,避免过分劳累及精神紧张,并注意预防呼吸道感染,若有缺氧应及时吸氧,以保证孕妇及胎儿氧供应充分。
其次,正确合理选择及应用药物。预防及控制哮喘发作的药物种类较多,约达6种之多。其中应用于预防性的首选药物是尼多酸钠和色甘酸钠,二者均为吸入给药,具有较强的抗炎活性,且对胎儿无明显影响,可广泛应用于妊娠期不同程度哮喘的预防。近年临床开发的新药扎鲁司特(安可来),用于轻、中度哮喘的预防有显着效果,属安全性妊娠期用药。哮喘发作的传统控制药物为氨茶硷口服或静脉注射,目前仍可作为有效药物之一,但应注意避免大剂量,而且不宜用于妊娠早期。类固醇激素口服或吸入对于妊娠期合并哮喘不是禁忌药。主张以吸入激素的途径控制哮喘发作,效果显着,并可避免全身性的副作用,是医学专家推荐的妊娠期控制哮喘的首选药物。激素的应用不宜过早,于妊娠14周后开始,以防引起胎儿兔唇、裂腭等畸形危险性。此外作为二线控制哮喘发作的药物还有溴化异丙阿托品气雾剂吸入,B2激动剂的吸入等,由于副作用较大,应谨慎使用。
哮喘发作时还有一些情况合并发生,例如咳嗽、痰多,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等。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采取相应的对症及对因治疗,以提高综合治疗效果,确保孕妇及胎儿安全,顺利渡过这一特殊时期,分娩出健康的婴儿。
感冒要吃药怀孕期间到底能不能吃
一般而言,妊娠的头三个月,是胎儿各种器官发育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对各种物理、化学、生物、药物等外界不良因素刺激最为敏感的时期。此期用药须格外小心,否则可能造成流产或胎儿畸形。
在受精后两周(即月经应该来潮而未来潮的前后)用药,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符合“全”或“无”定律:即要么影响严重,最终流产;要么无影响或影响轻微,胚胎继续发育,不出现异常。而受精后3~10周,胚胎各器官定向发育,最容易受到药物的损害而造成畸形,故此期称为“致畸高度敏感期”。妊娠三个月以后,药物造成胎儿畸形的可能性逐渐减少,但有些药物在妊娠中晚期仍会对胎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如四环素类药物可能影响胎儿的骨骼发育,消炎痛可能造成胎儿动脉导管的过早闭合,磺胺类药物可能引起新生儿黄疸等。
另外,用药量大小、用药时间长短,对胎儿也有不同影响。例如,短时间、小剂量用药可能不会对胎儿造成明显影响,而长时间、大剂量用药则可能造成胎儿结构异常、生长受限、功能缺陷、早产等。
妊娠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一些女性在妊娠时期发生了疾病,就不得不使用药物进行治疗,可是,我们要知道妊娠各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比较多,使用的药物不当的话,会给我们的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可是,对于妊娠各时期药物使用,我们又该注意什么呢。
女性怀孕之后要是需要治疗疾病,对于妊娠各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必须要了解,毕竟在怀孕期间不可以使用一些具有了收缩子宫平滑肌的药物,比如麦角、或者是脑垂体后叶素、催产素、还有奎宁等等,还有一些伴有剧烈泻药的药物也不可以使用,比如硫酸镁、番泻叶等,也可以引起子宫和盆腔充血,以致子宫收缩;利尿药如氯噻酮、速尿、氨苯蝶啶等;有些毒性大、药性猛烈的中药如巴豆、黑丑、白丑、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具有活血化瘀、行气破滞和辛热滑利作用的药如大黄、枳实、附子、桃仁、红花等,都应慎用,因为上述中西医药品常可引起流产或早产。
怀孕后,孕妇体内的酶系统有一定的改变,因此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所以有些药物可损害孕妇的健康。如在妊娠晚期应用四环素,可导致严重的肝脏损害,严重的还可造成死亡,所以孕妇要禁用四环素类药。
另一个简单方法是“讲话测试”当锻炼时能够连续讲话,无需停下来喘气,说明心率在正常范围内,锻炼强度合适,如果气喘、说话困难,那么就要减小活动量,直到感到舒服为止。此时的心率可能在正常范围之下,但那才是正常锻炼强度时的心率。
对于妊娠各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比较多,要是不能合理的使用药物治疗疾病,对于女性的健康有着极大的伤害,还会引起胎儿的健康因此受到刺激,所以,我们必须要在怀孕期间合理使用药物,听取医生的建议。
甲减病人孕期如何用药不伤害胎儿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简称甲减,是由于甲状腺激素合成或分泌不足引起的疾病。
胎儿在2个月之前,不能自身合成甲状腺激素,到3个月以后,自身的甲状腺已经能够合成甲状腺激素,但是较少,还需依靠母体激素来帮忙。因此患有甲减的孕妇不能停药,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作一下剂量的调整。
服药适当不会对胎儿有影响。相反如停药,胎儿甲状腺激素供给不足会影响胎儿的发育,严重者会患呆小病。
如果孩子甲状腺发育正常,没有甲状腺激素合成障碍,孕期母亲合理用药,孩子不会有甲减或甲亢的表现。至于孩子有无其他方面的畸形,与甲减没有多大关系。
抗躁狂药物在妊娠期的应用
在FDA药物危险性分类中,碳酸锂属于D类药物,须高度慎用。锂盐易通过胎盘,有致畸作用,可导致死胎、先天愚型、心血管畸形等,其他表现如中枢神经系统、外耳、内分泌、尿道等畸形。胎儿染色体亦可受到影响,尤其妊娠前3个月内服药时,发生率有10%左右。锂盐还可造成新生儿窒息、黄疸、甲状腺肿大,所以妊娠末期应停用。由于锂盐的治疗用量对孕妇及胎儿皆有影响,因此多数人主张患者妊娠后,头3~5个月内,应禁用,妊娠后期亦应慎用。
在FDA药物危险性分类中,三环类抗抑郁药丙米嗪、阿米替林、多塞平等被归入D类。这些药物可致胎儿畸形,表现为唇、腭裂、尿道下裂、脑膜膨出、脑积水、小颌畸形、先天性多发性骨畸形等,因妊娠早期用药胎儿畸变率较高,故严禁妊娠早期使用。服用三环类药物,还可引起流产、死胎、新生儿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动过速、肌阵挛、呼吸困难等。此外,妊娠期妇女长期、大剂量使用阿米替林、氯米帕明等药物时,新生儿还可见阿托品样作用,产生兴奋性、腹部膨胀及呼吸困难。与阿米替林,氯米帕明相似,妊娠期妇女在使用米安色林和舍曲林时,必须慎重权衡利弊,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用药。新型抗抑郁药中,属于四环素类的马普替林和米安色林的使用最为广泛,但由于临床试验资料尚少见,妊娠妇女用此类药物的安全性尚不能确定,建议慎重使用。总之,孕妇在必须使用抗抑郁类药物时,应慎重权衡抗抑郁药的用药指征,可考虑使用单一药物疗法。妊娠末期,建议降低用药剂量,并注意严密监测新生儿的神经及消化道症状。
妊娠各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女性怀孕之后要是需要治疗疾病,对于妊娠各时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必须要了解,毕竟在怀孕期间不可以使用一些具有了收缩子宫平滑肌的药物,比如麦角、或者是脑垂体后叶素、催产素、还有奎宁等等,还有一些伴有剧烈泻药的药物也不可以使用,比如硫酸镁、番泻叶等,也可以引起子宫和盆腔充血,以致子宫收缩;利尿药如氯噻酮、速尿、氨苯蝶啶等;有些毒性大、药性猛烈的中药如巴豆、黑丑、白丑、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具有活血化瘀、行气破滞和辛热滑利作用的药如大黄、枳实、附子、桃仁、红花等,都应慎用,因为上述中西医药品常可引起流产或早产。
怀孕后,孕妇体内的酶系统有一定的改变,因此对某些药物的代谢过程有一定的影响,所以有些药物可损害孕妇的健康。如在妊娠晚期应用四环素,可导致严重的肝脏损害,严重的还可造成死亡,所以孕妇要禁用四环素类药。
另一个简单方法是“讲话测试”当锻炼时能够连续讲话,无需停下来喘气,说明心率在正常范围内,锻炼强度合适,如果气喘、说话困难,那么就要减小活动量,直到感到舒服为止。此时的心率可能在正常范围之下,但那才是正常锻炼强度时的心率。
妊娠期用药对胎儿有那些影响
医学界根据药物可能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将它们分为5类,其中c类药物(所用药物标有“孕妇禁用”),对动物及人类均无充分的研究,或者对动物胎畜有害,却缺乏对人类的有关研究,所以选用起来相当困难。
从另一方面来说,导致胎儿畸形的因素中,药物因素所占比例极小,根据报道低于1%。药物对胎儿产生不良作用,还受到用药时胎龄、药物的性质、药物的剂量等方面的影响,如药物的分子量越小,越不容易通过胎盘。
总之,妊娠期用药是需要权衡利弊的,比如d类药物,是被确证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如炕惊厥的苯托英钠)但是其治疗疾病的效果超过了药物的危害,临床上仍然会使用,这时,是否使用则要权衡取舍。当然,慎重永远没有错,对于影响不明的药物,还是尽量避免使用为好。
孕期患上了皮肤病我们该怎么办
孕期患上了皮肤病,很多准妈妈为了避免治疗给胎儿造成影响,而选择置之不理。你不要小看皮肤病,皮肤病不治疗,也会多多少少影响胎儿。
准妈妈们看皮肤病时别忘记告诉医师自己为孕妇,医师对孕妇开药是慎之又慎的。翁智胜说,总体用药原则是能用一种药物就会避免联合用药,能用小剂量药物就避免用大剂量药物。只要病情允许,尽可能避免早期妊娠用药,选择在中晚期用药。
孕妇也不需要死撑着,该用药就得用。大多孕期皮肤病基本不会影响胎儿,但孕妇本人难受,甚至瘙痒得睡不着觉,多多少少会影响胎儿。加上有些比较罕见的皮肤病(如肝内胆汁淤积症)对胎儿也有影响,非治不可。
除抗拒吃药外,孕期皮肤病患者的另一个误区是盲目忌口。翁智胜说,湿疹、荨麻疹属于过敏诱发的疾病,食物确实会诱发皮肤病发作(致敏原,俗称发物),但“发物”因人而异,没必要大规模封杀,盲目忌口。可以通过检查找过敏原。对平常人,可通过对可疑致敏物做皮肤斑贴试验,找出真正的过敏原。但对孕妇怕引发不良反应,会采取相对安全的体外抽血方式找过敏原。
皮肤病是一种比较顽固的疾病,如果不加治疗,发展严重,会严重影响到孕妇的睡眠和休息,如果休息不好,那么胎儿自然没有办法健康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