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治疗方法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治疗方法
对心脏功能二级以下患者应加强产前检查,至少每两周1次。患者应有足够的休息,避免较重的体力劳动,进低盐饮食。注意预防呼吸道感染,有贫血者应积极治疗。孕妇应于预产期前2周入院待产。有心衰者应立即入院治疗。孕妇对毛地黄类药物耐受性较差,用药时应注意毒性反应,如呕吐、脉缓、胸痛等。孕期最好服用排泄较迅速的毛地黄类药物,如地高辛0.25mg,口服2/日,2~3天后酌情改服一次。此类药物服用剂量不要求达饱和量,以防万一发生心衰后,能有加大剂量的余地。
凡有以下情况者,应设法终止妊娠。
1、心脏病较重,代偿功能在三级以上者。
2、既往妊娠有心衰史或妊娠早期即发生心衰者。
3、风湿性心脏病有中、重度二尖瓣病变伴有肺动脉高压者或紫绀型先心病。
4、患有活动性风湿热、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及有严重的心律失常者。
5、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及心肌炎。
现在癌症盛行,特别是妊娠合并心脏病,很多得了这个病的患者不知道饮食上吃什么好,其实平常的时候多多的吃点白色蔬菜绝对能够起到抗癌的效果哦。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危害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孕妇以及胎儿的影响都是很大的,危及两者的生命安全。但是妊娠合并心脏病还是要根据病情而定,与病情的严重程度及心脏功能代偿状态等有关。如果是病情较轻、代偿机能良好者,对胎儿影响不大。但是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心脏病,出现了心脏衰竭的情况的话,胎儿就有可能会因为子宫淤血及缺氧死亡,引起流产、早产或死产。
妊娠合并心脏病对孕妇最大的危害是在怀孕第32周的时候以及分娩期生产后的三天内,这段时间孕妇的心脏负荷加重很多,也是这些时候,孕妇的血液总量增加了,心搏出量也增加,很有可能出现心脏衰竭的情况。尤其是在孕妇分娩期的时候,血流动力学变化很明显,孕妇的心脏负担最重。
先天性心脏病怀孕要注意什么
从市妇幼保健院了解到,医院一年中会收治这样的产妇十多位,医师介绍:“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先天性心脏病现在能够矫正,让患者顺利通过儿童期,青春期,结婚生子。”
妊娠合并心脏病共分五类,分别是妊娠合并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妊娠期高血压心脏病、围生期心肌病和妊娠合并心肌炎。它们已经成为导致产妇死亡的第二大“杀手”。“因为怀孕以后到了妊娠晚期,正常孕妇的血容量要增加30%-50%,作为一个有心天性畸形的心脏,她的心脏功能是减弱的,可能会出现心衰,肺水肿,严重的引起猝死。妊娠合并心脏病,有三个危险期,个妊娠晚期,32-34周,第二分娩期,第三个是产后72小时之内。”
医生提醒,虽然先心患者能正常怀孕,但怀孕对身体的影响非常大,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如果有心脏病的育龄妇女,怀孕之前就要对心脏进行评估,只要有肺动脉的高压,有紫绀,都不宜妊娠。如果评估可以妊娠,要动态观察评估她的心脏功能,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妊娠晚期提前住院。
大家一定非常的清楚先天性心脏病的一些问题,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是非常的痛苦的。先天性心脏病是非常的有危险的,因为先天性心脏病是不可以进行剧烈的运动的,所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人一定要注意,仔细的询问医生一些相关的注意事项。
先天性心脏病怀孕要注意什么
妊娠合并心脏病共分五类,分别是妊娠合并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妊娠期高血压心脏病、围生期心肌病和妊娠合并心肌炎。它们已经成为导致产妇死亡的第二大“杀手”。“因为怀孕以后到了妊娠晚期,正常孕妇的血容量要增加30%-50%,作为一个有心天性畸形的心脏,她的心脏功能是减弱的,可能会出现心衰,肺水肿,严重的引起猝死。妊娠合并心脏病,有三个危险期,个妊娠晚期,32-34周,第二分娩期,第三个是产后72小时之内。”
医生提醒,虽然先心患者能正常怀孕,但怀孕对身体的影响非常大,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如果有心脏病的育龄妇女,怀孕之前就要对心脏进行评估,只要有肺动脉的高压,有紫绀,都不宜妊娠。如果评估可以妊娠,要动态观察评估她的心脏功能,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妊娠晚期提前住院。
大家一定非常的清楚先天性心脏病的一些问题,先天性心脏病的患者是非常的痛苦的。先天性心脏病是非常的有危险的,因为先天性心脏病是不可以进行剧烈的运动的,所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人一定要注意,仔细的询问医生一些相关的注意事项。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原因
目前,心脏负担加重而诱发心力衰竭是患有妊娠合并心脏病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心脏代偿失调的准妈妈,可因长期慢性缺氧引起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胎儿窘迫,甚至胎死宫内;也可因缺氧引起子宫收缩,发生早产。
按照妊娠合并各种心脏病的发病率不同,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种类依次排列如下:
1、风湿性心脏病(最为常见,约占65%-80%)
风湿性心脏病以二尖瓣狭窄最多见,约占其中2/3-3/4,是严重的妊娠合并症之一。随着抗生素的广泛应用,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近年逐渐减少。
2、先天性心脏病(先心病,约占20%-35%)
随着诊断和治疗技术的进步,能够成功妊娠的先心病育龄女性越来越多,因此妊娠合并先心病的患病率逐渐上升。
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性心脏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孕妇,以往无心脏病病史及体征,突然发生以左心衰竭为主的全心衰竭成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
4、围产期心肌病
只发生于妊娠晚期至产后6个月的扩张性心肌病。其特征为既往无心血管疾病病史的孕妇,出现心肌收缩功能障碍和充血性心力衰竭。
5、心肌炎
为心肌本身局部病变或弥漫性炎性病变,可发生于妊娠任何阶段,病因主要是病毒感染(流感病毒、疱疹病毒等)。
6、其他类型
如贫血性心脏病、梅毒心脏病以及动脉硬化性心脏病等。
由于胎儿生长发育以及母体循环、呼吸系统工作量加重,均使氧消耗量不断增加,至分娩时达高峰(比未妊娠时增长20%)。妊娠期全身含水量逐渐增加,血浆渗透压降低;子宫逐渐增大,压迫下腔静脉,使下腔静脉压上升;加上重力的缘故,大多数孕妇的小腿及脚踝处发生水肿。妊娠晚期,子宫明显增大,致横隔抬高,心脏呈横位,血管屈曲,右心室压力升高等,以上变化都加重了心脏的负担。
妊娠合并心脏病护理
(1)保证产妇休息促进康复过程,产后3天特别是24小时内应绝对卧床休息,以后采用渐进式增加日常活动,充分休息与睡眠可以有效的防止心力衰竭的发生。保持产妇安静休息,避免一切引起情绪波动的刺激,必要时给予镇静剂,饮食宜清淡,防止发生便秘,可适当的应用缓泻剂,避免用力排便而引起心力衰竭。
(2)严密观察预防感染,严密观察子宫收缩,阴道出血量,以及早期心力衰竭的症状;按医嘱继续使用抗生素,定时查血象,并注意保暖,防止呼吸道感染。做好会阴护理。
(3)鼓励并指导正确执行母乳喂养过程,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者不宜哺育新生儿,给予退奶,向患者及家属讲明哺乳的利害关系,并指导家属协助人工喂养,心功能允许的条件下,指导其参与哺乳新生儿的护理活动。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病因
感染因素(75%)
肺部感染因肺循环阻力的增加可导致心衰发生;贫血和低蛋白血症可加重心肌缺氧情况;妊高征时由于全身小动脉痉挛,外周阻力增加使左室舒张末期压力升高,心脏后负荷增加,同时由于水钠潴留、血容量的增加引起心脏前负荷增加,因而易发生心力衰竭。
医源性因素(15%)
由于产后补液量过多而产生的医源性心衰也不容忽视。故积极寻找诱因,早期诊断和及时处理对心衰的防治极为重要。
发病机制:
妊娠期血流动力学发生明显变化,安静状态下心输出量即可增加30%~40%。妊娠32~34周时血容量增加达到最高峰,导致心肌供血不足,心室负荷增加;同时,血流动力学的变化引起神经内分泌改变,交感神经兴奋性增加,导致肺小动脉及周围小血管收缩痉挛,尤其是伴有贫血、感染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时,会进一步加重左、右心室阻力负荷,降低心排出量,诱发或加重心力衰竭,甚至发生心肌变性或心脏骤停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护理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患者如果不是很重要的话,一定要注意做好产检,至少每两个星期一次。而且患者应该要有足够的休息,不要做太重的体力活,在饮食方面更要注意。如果是严重的患者,也就是有心力衰竭情况的患者,应该要在控制之后,选择绝育。这个时候心里安慰很重要,家人应该要给予一定的支持和鼓励。妈妈们也要清楚到心脏病怀孕是很危险的一件事,为了自己的生命健康,应该视情况而定要不要继续妊娠。否则怀孕之后宝宝再出现生命危险,妈妈的心情会更痛苦。
如果是病情不严重的准妈妈们在日常饮食中就要注意,不要吃一下的一些食物,包括食盐、酱油、味精、乌醋、蕃茄酱、泡菜、酱菜、豆腐乳、卤味、香肠、火腿、腊肉、罐头食物等等。每天进餐不要吃太饱,七分饱就可以了。也不要摄入太多热量,避免油腻、油炸的食物,还要避免摄入过多糖分以及淀粉食物。
妊娠合并心脏病诊断
由于正常妊娠的生理性变化,可以表现为一些和心脏病的症状和体征,如心悸、气短、踝部水肿、乏力、心动过速等。且心脏检查时可能会有出现轻度扩大、心脏杂音。妊娠还可使原有心脏病的某些体征发生变化,增加心脏病的诊断难度。
妊娠期合并心脏病诊断依据:
1、过往病史
妊娠前有心悸、气短、心力衰竭史,或曾有风湿热病史;体检、X线、心电图检查曾被诊断有器质性心脏病。
2、临床症状
(1)有劳力性呼吸困难,经常性夜间端坐呼吸、咯血,经常性胸闷、胸痛’心悸、气短等临床症状。
(2)有发绀、杵状指、持续性颈静脉怒张。
3、心电图检查:有严重的心率失常,如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等情况。
4、X线检查:显示心脏显著扩大,尤其个别心腔扩大。
5、B超心动图检查:发现心肌肥厚、瓣膜运动异常,心内结构畸形。
心脏病孕妇心脏功能分级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依据患者生活能力状况,将心脏病孕妇心脏功能能够分为4级:
I级:一般体力活动不受限制。
II级:一般体力活动轻度受限制,活动后心肌、轻度气短、休息时无症状。
III级:一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休息时无不适,轻微日常工作即感不适、心肌、呼吸困难、或既往有心理衰竭史者。
IV级:一般体力活动严重受限制,不能进行人和体力活动,休息时有心肌、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的表现。
其中,心脏功能I-II级,既往无心力衰竭史,也没有其他并发症者的可以妊娠。心脏功能III-IV级,既往有心力衰竭史,有心脏疾病病史者,妊娠期极易发生心力衰竭,不宜妊娠。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症状
妊娠合并心脏病
妊娠时血液总量增加约30~40%,心率加快,每分钟心搏出量增加,至妊娠32~34周达最高峰,此时心脏负担亦最重,此外,水、钠的潴留、氧耗量的增加、子宫血管区含血量的增加、胎盘循环的形成以及因横膈上升使心脏位置改变等,均使心脏的负担随妊娠期的增长而逐渐加重。分娩期心脏负担的增加更为明显,第一产程每次宫缩时,增加了周围血循环的阻力和回心血量,临产后,每次宫缩约有300-500ml血液自宫壁进入中心循环,使心排出量增加约20%,平均动脉压增高约10%,致左心室负荷进一步加重。第二产程除宫缩外,腹肌与骨骼肌亦收缩,周围循环阻力更增,加上产时用力迸气,肺循环压力显著增高,同时腹压加大,使内脏血涌向心脏,故心脏负担此时最重。第三产程胎儿娩出后子宫缩小,血窦关闭,胎盘循环停止。存在于子宫血窦内的大量血液突然进入血循环中,使回心血急剧涌向心脏,易引起心衰;另一方面,由于腹内压骤减,大量血液都郁滞于内脏血管床,回心血严重减少,造成周围循环衰竭。
产后1~2天内,组织内潴留的水分进入血循环,致体循环血量有再度短暂的增加,心脏负荷又有所加重。由于上述原因,心脏病孕妇在妊娠32周时、分娩期及产后3天内心脏负荷最重,易发生心力衰竭。因此,对心脏病合并妊娠者,在处理上应倍加注意。
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与病情严重程度及心脏功能代偿状态等有关。病情较轻、代偿机能良好者,对胎儿影响不大;如发生心衰,可因子宫淤血及缺氧而引起流产、早产或死产。
妊娠合并心脏病要怎么治疗?
妊娠合并心脏病致心力衰竭治疗原则:合理用药、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和时机终止妊娠是治疗妊娠期心脏病合并心力衰竭的关键处理措施。
妊娠合并心脏病合并心衰的内科处理:治疗时首先降低心脏前后负荷,同时选用血管扩张剂、强心、利尿等药物治疗,进一步减轻心脏的前负荷,增强心肌收缩力。心衰的处理以洋地黄类药物为首选,它能增强心肌收缩力,减慢心率。心衰严重者可加用氨力农及(或)多巴酚丁胺静脉滴注,与洋地黄类药物有协同作用。妊娠期心脏病合并心衰患者常有严重的水钠潴留,可出现稀释性低血钠和低血钾,此时应选用可扩张容量血管、降低肺动脉压的利尿剂(速尿)。血管扩张剂的使用可降低心脏前后负荷,是治疗心衰的关键。血管扩张剂可使心室充盈压降低,心搏出量增加而改善症状,首选药物为酚妥拉明和硝普钠,宜从小剂量开始使用,但须注意硝普钠对胎儿有潜在的氰化物毒性作用,适合在产后使用。此外,动态观察心功能变化和心功能分级对预防心衰有重要意义,心功能监测包括临床观察、辅助检查如动态血压监测、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等,以及相关血液生化指标的检测。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治疗就是上面说的了,怀孕期间准妈妈们要特别的注意自身的身体状况,要是发现有一点点的不适的症状就要及时去看医生,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妊娠期心脏病并不可怕,只要准妈妈们都遵循以上说的几点要求去做,相信不管是对自身还是对胎儿的影响都是很小的。
妊娠合并心脏病怎么办
1、妊娠期
(1)决定是否继续妊娠:凡不宜妊娠的心脏病孕妇,应选择治疗性人工流产。
(2)定期产检:能及早发现心衰的早期征象。妊娠20周前,应每2周产检一次。妊娠20周后,应每周产检一次。如发现早期心力衰竭征象,应立即住院。孕期顺利者,也应在36-38周提前住院待产。
(3)防治心力衰竭
A、休息:保证充足的休息,每日至少10小时睡眠,避免过劳和情绪激动。
B、饮食:要限制过度加强营养而导致体重过度增长。
C、预防和治疗引起心力衰竭的诱因: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纠正贫血,治疗心律失常,防治妊娠高血压疾病。
D、动态观察心脏功能:定期进行B超心动图检查,判断随孕周增加的心脏功能变化。
2、分娩期
心脏病孕妇的分娩方式,主要取决于心脏功能状态及产科情况,应提前选择好适宜的分娩方式。需注意的是,无论哪种分娩方式均不推荐常规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1)阴道分娩
经阴道分娩在大多数病例中具有可行性,心脏功能I-Ⅱ级者,如果没有产科并发症,原则上可经阴道分娩。
(2)剖宫产
心脏病妊娠需剖腹产的指征是:产科指征如前置胎盘或胎儿出现异常、主动脉根部扩张的Marfan综合征、有夹层危险的主动脉瘤、需心脏外科手术治疗的情况(取决于胎儿的孕周)、心脏功能Ⅲ~Ⅳ级、活动性风湿热、肺动脉高压或肺淤血、主动脉缩窄等情况应选择剖官产。术前、术中和术后心脏心电监护、血氧饱和度监测,术后抗感染等均是保证手术安全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
3、产褥期
原则——预防感染、哺乳问题和避孕等。
(1)密切监护:产后需密切监护最初的24 -48 h,因为此时仍是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时期,差幅需充分休息并密切监护,如有严重心脏病者需监护更长的时间。
(2)预防产后并发症:产后出血、肺水肿、血栓栓塞是严重的并发症,极易诱发心力衰竭,应重点预防。一旦发现出血量较大就应积极处理,如果需要可用止血药、血制品或血浆,必要时切除子宫。
(3)心脏功能Ⅲ级以上的产妇,产后不授乳。对不宜再生育者,应劝其在产后1周左右行结扎手术。
(4)个体化心理护理: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新妈妈特别是早产儿产妇容易出现焦虑状态,此时医护人员应帮助产妇消除不良心理因素减轻心理负担,指导产妇保持良好心理状态,同时知道家人应多多陪伴产妇,帮助调节产妇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