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哮喘是怎么回事
妊娠合并哮喘是怎么回事
哮喘的病因复杂,一般以环境和患者的体质为主。
1.环境因素
包括特异性变应原或食物、感染直接损害呼吸道上皮,致呼吸道反应性增高。某些药物如阿司匹林类药物等、大气污染、烟尘、运动、冷空气刺激、精神刺激及社会、家庭、心理等因素均可诱发哮喘。
2. 患者的体质
患者的体质包括“遗传素质”、免疫状态、精神心理状态、内分泌和健康状况等主观条件,是患者易感哮喘的重要因素。目前认为哮喘是一种多基因遗传病,其遗传度在70%~80%。目前对哮喘的相关基因尚未完全明确,有研究表明可能存在哮喘特异基因、IgE调节基因和特异性免疫反应基因。
3.妊娠引起肺部疾病
妊娠后随着超母儿的的生理需要,母体的呼吸中枢兴奋性增高,呼吸幅度增大。若本来呼吸道疾病的,可能会加重。
怎么区别慢阻肺和哮喘
1.支气管哮喘和慢阻肺是两种慢性气道疾病,它们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表现为咳嗽、气喘、呼吸困难等。但是,支气管哮喘是过敏性疾病,一般在青少年时期发病;慢阻肺与吸烟以及吸入有害气体、颗粒有密切关系,往往是中老年人发病。另外,中老年慢阻肺患者合并哮喘的情况也不少见。
2.哮喘和慢阻肺都是慢性炎症性疾病,两者炎症细胞的浸润和致炎物质有很大差异,与之相关的气道结构的改变也不一样。哮喘表现为大气道的平滑肌增生和肥厚,而慢阻肺则表现为肺气肿、气道壁增厚以及黏液过度分泌等。
3.在治疗方面,控制哮喘强调的是环境和过敏原问题,以吸入激素治疗为主;治疗慢阻肺则强调戒烟,避免有害气体的吸入,主张应用长效支气管舒张剂。这两种病都需长期规范治疗,在治疗中有些药物的使用是相同的,比如平喘药、扩张支气管药物等。
妊娠性哮喘有哪些表现及如何诊断
1.30%妊妇有鼻炎样症状,还可表现鼻腔阻塞、鼻出血、发音改变等症状。随子宫的增大,腹部膨胀,腹部前后径增大,横膈活动度受限;妊娠时激素的释放可使胸壁弹性改变。
2.哮喘对妊娠的影响 哮喘反复发作对妊娠可产生不良影响,它对胎儿可导致早产,胎儿发育不良,胎儿生长迟缓,过期产,低体重等;对孕妇可引起先兆子痫,妊娠高血压,妊娠毒血症,阴道出血和难产等,严重者甚至会对母亲和婴儿的生命构成威胁。研究认为,这些危险因素跟哮喘发作的严重程度有关。但是在严密的观察和有效的治疗下,哮喘患者生育的风险并不比正常孕妇高。如果哮喘得到良好的控制不会增加围生期及分娩的危险,也不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后果。
3.妊娠对哮喘的影响 妊娠对哮喘的影响,多个研究报道认为,在妊娠期,约1/3患者加重,1/3哮喘患者严重度减轻,l/3患者病情无变化。妊娠期哮喘,尤其是妊娠哮喘加重的妇女,其病情突然急性发作常易在妊娠24~36周,在分娩时,哮喘通常很少急性发作。
根据怀孕史,病史及临床症状即可诊断。
妊娠合并哮喘的饮食
可以诱发哮喘等呼吸道症状的食物已多达数百种,下列食物应少食。
1.奶及奶制品。
2.鸡蛋以及蛋制品。
3.海产品及水产品鱼类,虾类,蟹类,贝类和蚌类等均可诱发哮喘,例如鳟鱼,鲑鱼等鱼肉颜色偏红的鱼类易诱发呼吸道症状。
4.花生,芝麻和棉籽等油料作物。
5.其他食物和食品添加剂如咖啡,巧克力,啤酒,果酒,花粉制成的保健品和某些可食昆虫(如蚕蛹,蚂蚱等)以及味精(谷氨酸钠),亚硫酸盐等。
妊娠期哮喘的管理
妊娠哮喘恶化的原因较多,比如患者可能担心哮喘治疗影响胎儿,所以在医师的过度保守指导下减药甚至停药,这当然会引起哮喘恶化,其他原因包括性激素的改变、呼吸道感染等。哮喘恶化对胎儿的影响很大,这点毋庸置疑。所以预防哮喘恶化是妊娠哮喘治疗的重点。
妊娠自古就是头等大事,生活中很多妊娠妇女都是不情愿、不敢用药的,怕会影响腹中胎儿,这是非常值得钦佩的伟大精神,我们每一个人都来自父母,应对此怀有感恩之心。但妊娠哮喘的治疗有着很明确的规范,在担心的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处理哮喘。
必须强调的是:虽然我们无时不刻担心哮喘药物会影响妊娠,但在妊娠期间,主动出击治疗哮喘所带来的好处远胜药物(包括控制性用药和缓解症状用药)的潜在危害(A级证据)。
目前的证据表明:无论是ICS(比如布地奈德、丙酸倍氯米松、氟替卡松等),还是β2受体激动剂(比如沙丁胺醇、特布他林、班布特罗、福莫特罗、沙美特罗等),或者是白三烯受体调节剂(比如孟鲁司特)和茶碱,均不会增加胎儿异常的概率。这一点对妊娠妇女及医生都非常重要。
在给哮喘孕妇选择药物时,必须考虑每种药物药代动力学特性、药效以及危险性,总的来说,由于伦理学的原因许多治疗哮喘的药物尚缺乏对妊娠妇女的安全性资料,毕竟我们不可能在孕妇身上进行临床药物试验。FDA制定了妊娠期药物安全等级系统,将药物分成5个等级(A/B/C/D/X),目前,大多数治疗哮喘的药物都属于B级和C级,B级大概是说比较安全,而C级则为可能有危险,要权衡利弊。凡事都有风险,应看风险大小,还要看获益与风险的比值,综合考虑后出击,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要虎头虎脑。没有一种药物属于A级,也就是说,对妊娠哮喘妇女而言,没有绝对安全的药物。
哮喘的治疗,吸入激素自然是黄金角色,头等功臣。当然,对妊娠哮喘治疗而言,吸入激素(ICS)自然也是非常必要的。
然而,不少患者(甚至部分非呼吸科医生)谈激素色变,一旦怀孕了就更加是惶恐不安,试图停掉激素,这种行为必须喝止。目前已经有很好的证据表明:吸入激素(ICS)能够减少妊娠哮喘恶化,相反,妊娠期间停掉ICS则恰恰可能导致哮喘恶化。
其实这就一个权衡利弊的过程:若不治疗哮喘,一旦哮喘控制不佳甚至恶化,将会严重影响胎儿;若治疗哮喘,则相关药物有可能会影响胎儿。很显然,哮喘恶化对胎儿造成的伤害绝对要大于药物治疗所带来的影响,清晰明了地告诫这一点给妊娠妇女将非常重要,因为哮喘控制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患者的治疗依从性。
当然,除了考虑药物的安全性以外,药物的必要性、有效性和用药途径也是需要考虑的,尽量使用吸入性药物治疗,因为这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全身的吸收和对胎儿的影响。
以上说的是哮喘稳定期的管理,不要随便停掉之前的治疗,尤其是吸入激素。那么妊娠哮喘急性加重的话呢?可以静脉用激素吗?需要积极干预吗?
答案是:一旦妊娠哮喘妇女急性加重,我们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出击采取治疗措施,而不是犹豫不决。为了避免引发胎儿缺氧,应该尽早用SABA、氧疗及趁早使用全身激素。尽管全身激素在妊娠期使用有副作用,但它的益处是大于重症或不稳定哮喘带来的危害。具体治疗方案,可以参考一般成人哮喘的激素治疗疗程及剂量。
妊娠合并哮喘预防
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很重要,病人一旦出现咳嗽,上呼吸道感染,胸痛或肺部充血都要给予预防性治疗,防止哮喘发作。
2.避免接触已知过敏原和可能促进哮喘发作的因素,如粉尘,香料,烟丝,冷空气等,阿司匹林,食物防腐剂,亚硫酸氢盐可诱发哮喘,应避免接触,反流食管炎可诱发支气管痉挛,因此睡眠前给予适当的抗酸药物减轻胃酸反流,同时可提高床头,减少咖啡因的摄入,避免劳累和精神紧张,预防呼吸道感染。
3.妊娠3个月后可进行免疫治疗,用流感疫苗治疗慢性哮喘有较好疗效。
妊娠合并哮喘应该如何预防
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很重要,病人一旦出现咳嗽、上呼吸道感染、胸痛或肺部充血都要给予预防性治疗,防止哮喘发作。
2.妊娠3个月后可进行免疫治疗,用流感疫苗治疗慢性哮喘有较好疗效。
3.避免接触已知过敏原和可能促进哮喘发作的因素,如粉尘、香料、烟丝、冷空气等。阿司匹林、食物防腐剂、亚硫酸氢盐可诱发哮喘,应避免接触。反流食管炎可诱发支气管痉挛,因此睡眠前给予适当的抗酸药物减轻胃酸反流,同时可提高床头。减少咖啡因的摄入。避免劳累和精神紧张,预防呼吸道感染。
妇女妊娠期合并哮喘时该怎么办
根据来自国内外的报道,妊娠合并哮喘发病率并不高,仅为0.4~1%。一般认为,妊娠对哮喘的影响可分三种情况,即哮喘加重、减轻或无变化。具体会出现哪一种情况,视哮喘的程度和治疗效果而定。轻度哮喘大多不影响妊娠的进展,中、重度哮喘者能正确及时的处理也可能不影响妊娠的进展。而如果有下列因素存在时,却不可避免的会加重哮喘:①哮喘未能得到有效控制;②接触胎儿抗原或感染触发使哮喘加重。无论哮喘对妊娠的影响有或无、大与小,但其对于胎儿来讲大多都是不利的,特别是控制不良的中重度哮喘,可能因发作时的体内缺氧而导致胎儿低氧血症,使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这样早产儿、低体重儿、高胆红素症、新生儿畸形等发生率将会增加,甚至造成胎儿死亡。据统计,妊娠合并哮喘的胎儿围产期死亡率约为3.2%~5.9%,因而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医学问题。
那么,妇女妊娠期合并哮喘时该怎么办?答案很简单,即是积极预防哮喘发作,及时缓解发作时症状,注意纠正孕妇缺氧状态及避免使用对胎儿有损害的药物。
谈到用药治疗,包括医师在内的人们多少有些顾虑,往往担心妊娠期用药可能对胎儿产生危害。这并非没有道理,但同时应当考虑哮喘本身对胎儿生长发育有着更为不利的影响。事实上,胎盘受药物影响而致损害的时间多在怀孕15~56天内,此后用药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当然,若用药不当也有可能影响胎儿组织器官的某些功能,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若因此而不敢用药治疗,加重哮喘将会更不利于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所以,对待妊娠合并哮喘用药既要谨慎、又不可缩手缩脚,应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正确用药,以达预防控制哮喘,有利于孕妇和胎儿的积极目的。
目前对控制哮喘发作的防治,主张采用综合治疗方案。首先,要避免接触已知的过敏原和有诱发哮喘发作的因素,措施包括防止接触霉菌孢子、粉尘、烟雾及冷空气,保持室内适宜温度和湿度,避免过分劳累及精神紧张,并注意预防呼吸道感染,若有缺氧应及时吸氧,以保证孕妇及胎儿氧供应充分。
其次,正确合理选择及应用药物。预防及控制哮喘发作的药物种类较多,约达6种之多。其中应用于预防性的首选药物是尼多酸钠和色甘酸钠,二者均为吸入给药,具有较强的抗炎活性,且对胎儿无明显影响,可广泛应用于妊娠期不同程度哮喘的预防。近年临床开发的新药扎鲁司特(安可来),用于轻、中度哮喘的预防有显着效果,属安全性妊娠期用药。哮喘发作的传统控制药物为氨茶硷口服或静脉注射,目前仍可作为有效药物之一,但应注意避免大剂量,而且不宜用于妊娠早期。类固醇激素口服或吸入对于妊娠期合并哮喘不是禁忌药。主张以吸入激素的途径控制哮喘发作,效果显着,并可避免全身性的副作用,是医学专家推荐的妊娠期控制哮喘的首选药物。激素的应用不宜过早,于妊娠14周后开始,以防引起胎儿兔唇、裂腭等畸形危险性。此外作为二线控制哮喘发作的药物还有溴化异丙阿托品气雾剂吸入,B2激动剂的吸入等,由于副作用较大,应谨慎使用。
哮喘发作时还有一些情况合并发生,例如咳嗽、痰多,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等。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采取相应的对症及对因治疗,以提高综合治疗效果,确保孕妇及胎儿安全,顺利渡过这一特殊时期,分娩出健康的婴儿。
哮喘病分类
根据近半个世纪,几代人的努力,《呼吸系统疾病研究哮喘分类理论研究》中指出在临床上对哮喘病进行了比较详尽的分类,基本划分为过敏性哮喘,咳嗽变异性哮喘,妊娠性哮喘,感染性哮喘,职业性哮喘,药物性哮喘,运动诱发性哮喘等十几个类别。哮喘发作给人们的身体带来极大的影响。
第一,过敏性哮喘
过敏性哮喘(bronchial asthma,哮喘)是由多种细胞特别是肥大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和T淋巴细胞参与的慢性气道炎症,在易感者中此种炎症可引起反复发作的喘息、气促、胸闷和(或)咳嗽等症状,多在夜间和(或)凌晨发生,气道对多种刺激因子反应性增高。其诱发的原因为被通俗的称为“过敏原(源)”,《过敏原检测内刊》中指出“德国BICOM2000生物共振治疗系统,电脑内存储500多种过敏原。患者只需坐在治疗椅上,手足接触几个特制微电极,就可以检测出过敏原是哪些。”
第二,咳嗽变异性哮喘
咳嗽变异性哮喘(Cough variant asthma ,CVA),又称咳嗽型哮喘(Cough Type Asthma),过去又称为过敏性咳嗽、隐匿性哮喘、咳嗽性哮喘。在1972年Gluser首次报道了该病并命名为变异性哮喘。咳嗽变异性哮喘是指以慢性咳嗽为主要或唯一临床表现的一种特殊类型哮喘。在哮喘发病早期阶段,大约有5-6%是以持续性咳嗽为主要症状的,多发生在夜间或凌晨,常为刺激性咳嗽,此时往往被误诊为支气管炎。
第三,妊娠性哮喘
简而言之,患有哮喘的孕妇中约有23%在妊娠时症状加重或复发,这就称为“妊娠性哮喘”。妊娠期哮喘的发生率是1%~4%,1/3的妊娠哮喘患者中,哮喘可能加重,少数患者会影响到母亲和胎儿。30%孕妇有鼻炎样症状,还可表现鼻腔阻塞、鼻出血、发音改变等症状。
第四,感染性哮喘
近10年来有些研究者还发现感染性哮喘的发病机制也涉及到IgE和I型变态反应,最近科研中心更进一步的研究证实,病毒感染与支气管哮喘的发生有密切关系。并发现支气管哮喘患者比正常人更易患呼吸道病毒感染。在儿童中引起呼吸道感染的病毒以呼吸道合胞病毒最为常见,其次为副流感病毒、鼻病毒、流感病毒、冠状病毒和肺炎支原体;在成人中则以肺炎支原体、鼻病毒和流感病毒较为常见。
第五,职业性哮喘
职业性哮喘属支气管哮喘的一种,是由于接触工作环境中职业性致喘物后引起的气道疾病。临床表现为接触职业致喘物后出现的发作性胸闷、气短、喘息、哮鸣,常伴有咳嗽、咳痰等。症状的发生与工作环境有密切关系。
第六,药物性哮喘
所有由药物导致的哮喘发作统称药物性哮喘(drug-induced asthma),包括哮喘病患者由于应用某些药物诱发哮喘或使哮喘加剧和无哮喘病史的患者因使用某些药物后引起的哮喘,其中以阿司匹林类药物诱发的哮喘最为常见也最为典型。
第七,运动诱发性哮喘
运动诱发性哮喘又称为“运动性哮喘”,是支气管哮喘的一种特殊表现类型。
妊娠合并症
妊娠合并症其实都是一种发生在了妊娠期期间的疾病,在发病的时候,患者身体上的总血容量增加,心排出量也是明显增加,心脏此时最为高峰在三十二到三十四周,心率此时也是会加快,而且子宫增大,横膈上升,心向上向左移位,都机械地增加心脏负担。
分娩期宫缩使心脏排血量阵发性增加 ,尤其第二产程,产妇屏气,周围血管阻力增加,内脏血涌向心脏,心脏负担最重,原来心功能不全的孕妇,易发生心力衰竭。产后24~48小时,子宫逐渐缩小,多量血液进入体循环,且组织内液体也开始回到血循环,加重心脏负担,也易发生心力衰竭。
妊娠合并急性病毒性肝炎 妊娠期间肝脏负担加重,容易感染病毒性肝炎,或促使原来的肝病恶化。孕妇患肝炎的病情较非孕期重,且妊娠期限越晚,越易发展为重症肝炎。肝炎对妊娠最主要的影响为母婴传播,即患有急、慢性肝炎或肝炎病毒携带者(HBsAg阳性)在妊娠、分娩期可将病毒传播给胎、婴儿。HBsAg阳性孕妇传播机率平均为40%~50%,其中双抗原(HBsAg、HBeAg)阳性的母亲传播机率为90%~100%。乙肝病毒可以通过胎盘屏障感染宫内胎儿(5%),但90%~95%传播途径为分娩过程胎儿通过产道时吸入含有病毒的阴道分泌物或产母血液受染。少数情况下新生儿通过母乳或乳母乳头皲裂出血受染,故患乙肝产母不应哺乳。HBsAg阳性或双抗原阳性孕妇所生小儿可应用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或乙肝疫苗加以阻断。
要是我们发现了妊娠合并症之后,争取尽早的发现,尽早的对身体上的疾病进行合理的治疗。争取在出现了阴道分娩的时候,做好产后出血和感染的因素。只有这样,才不会让妊娠合并症在我们身体上发生的。
如何处理妊娠期哮喘
妊娠与哮喘互相影响
由于妊娠后机体免疫功能发生了变化,对外界的易感性增加,特别是在妊娠前哮喘未能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在妊娠后将会进一步加重哮喘的病情,甚至引起哮喘发作。
妊娠期哮喘加重或哮喘急性发作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很大。对胎儿的影响主要是引起早产、发育不良、生长迟缓、过期产和低体重儿等。对孕妇的影响是会发生先兆子痫、妊娠高血压、妊娠毒血症、阴道出血和难产等。严重的哮喘发作甚至会危及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
控制病情用药侧重安全
妊娠期哮喘的治疗主要是控制哮喘,使孕妇顺利度过孕期至分娩,同时避免药物对胎儿可能造成的危害。有些哮喘患者在怀孕后担心药物对胎儿会造成不良影响,就停止用药,这样在怀孕后反而进一步加重了哮喘病情。
有哮喘病史的女性在怀孕前,应该请呼吸科医生进行哮喘病情的评估,包括做一次肺功能检查。根据哮喘病情严重度选择不同方案的治疗药物,达到稳定病情的目的。
在妊娠期治疗哮喘的药物主要有吸入激素,如布地奈德;吸入β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以及口服抗白三烯药物,如孟鲁司特。这些药物对于孕妇和胎儿都是比较安全的。
急性发作必须入院治疗
在妊娠期一旦哮喘急性发作,应到医院进行治疗。给予吸氧,使用药物有静脉给予甲泼尼龙,雾化吸入短效β2受体激动剂,以及静脉给予氨茶碱等。轻中度哮喘发作时给予口服强的松以及吸入β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
预防也是一种治疗手段
患有哮喘的孕妇要避免接触有害刺激物和致敏物质,如油漆、花粉、动物皮毛、尘螨等。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这些措施能有效预防妊娠期哮喘的发作,并能够减少哮喘的治疗用药。
怎么区别慢阻肺和哮喘
支气管哮喘和慢阻肺是两种慢性气道疾病,它们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表现为咳嗽、气喘、呼吸困难等。但是,支气管哮喘是过敏性疾病,一般在青少年时期发病;慢阻肺与吸烟以及吸入有害气体、颗粒有密切关系,往往是中老年人发病。另外,中老年慢阻肺患者合并哮喘的情况也不少见。
哮喘和慢阻肺都是慢性炎症性疾病,两者炎症细胞的浸润和致炎物质有很大差异,与之相关的气道结构的改变也不一样。哮喘表现为大气道的平滑肌增生和肥厚,而慢阻肺则表现为肺气肿、气道壁增厚以及黏液过度分泌等。
在治疗方面,控制哮喘强调的是环境和过敏原问题,以吸入激素治疗为主;治疗慢阻肺则强调戒烟,避免有害气体的吸入,主张应用长效支气管舒张剂。这两种病都需长期规范治疗,在治疗中有些药物的使用是相同的,比如平喘药、扩张支气管药物等。
妊娠合并哮喘应该做哪些检查
一、实验室检查:
1.血常规检查:发作时外源性哮喘者血嗜酸性粒细胞及血清总IgE增高,痰液中有嗜酸粒细胞膜蛋白组成的Charcot-Leyden晶体和黏液栓。痰中中性粒细胞增多提示细菌感染。
2.血气分析:重症病人应取动脉血做血气分析。正常孕妇的PaO2与非孕妇相差不多,而PaCO2则因过度换气而自非孕时的5.32kPa(40mmHg)下降到4.1~4.3kPa(30~32mmHg)。若见低氧血症的同时出现高碳酸血症,提示病情危重。正常晚孕期pH值应为7.42,高于非孕妇的7.35。出现酸中毒时注意鉴别呼吸性和代谢性。
3.肺功能检查 每天清晨、傍晚和睡前测量最大呼气流速(peak expiratory flow rate,PEFR),若3次测量值变化幅度>20%,或吸入解痉药后PEFR值升高15%~20%,均提示支气管哮喘。流速<100L/min为严重阻塞。
二、影像学检查
1.X线检查 哮喘急性发作时肺脏因充气过度而透明度增高,常见肺纹理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