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用药原则
老年人的用药原则
用药前必须了解病人病史、用药情况
应该认真的分析一下自己的症状,进一步确认用药的指征,然后选择适当的药物,如果药物介于可以用又可以不用的状况,那么就最好选择不用,因为像失眠或者抑郁等一些临床的症状表现等可通过调整生活习惯、生活环境、人际关系等得到改 善。老年性便秘相当多见,若通过多食含纤维素丰富的食物,加强腹肌锻炼就能改善症状。应尽量不用药。所以老年人除急症和器质性病变外,应尽量少用药。
尽量减少用药种类
老年病人要应用药物的最低有效剂量,同时合用的药物不超过3到4种为宜。 如镇静药、利尿药、降压药、血管扩张药合用可造成老年人低血压,故应尽量减少合用,尤其大剂量静脉推注的药物更应注意。
避免不适合老年人应用的药物
如巴比妥类、镇痛美均可引起精神错乱,氟噻酮可引起尿失禁,利血平可引起抑郁产生自杀意念等,老年人要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大的药物,如氨基糖甙类、万古霉素,多粘菌素等
避免滥用抗生素和“滋补”药严重感染应用抗生素前最好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不要频繁更换抗生素,以免造成二重感染,用滋补药要遵循“缺啥补啥、不 需不补”的原则,既要辨证施补。又要合理配伍。由于抗衰老药目前还处于研究阶段,因此对这类“滋补”药要做正确分析,老年人不可滥用。
这些老年人的用药原则都是专家的一些建议,老年人用药还是要根据自己的病情而定,不适最贵的就是最好的,适合你的才是真正有效的。
子女必看 老年人用药忌四项
第一,忌忘少而小的原则。用药的所谓“少”字,即不宜或忌同时用药太多;治病用药应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非联合应用不可,一般用药为3~4种,不宜或忌超过这个数字。但是,有一些老年患者认为,用药种类越多越好。殊不知,相同类型或有相似作用的药物,混在一起应用,更易产生不良反应,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不利。所谓“小”是指必须用的药,只要有效剂量即可。并非剂量越大越好,超过一定的剂量(安全量)不但疗效下降,而且不良反应会急剧增加。
第二,忌忘从小递增的原则。冬季老年人用药,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从小剂量逐渐增加到有效剂量。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老年人用药的有效剂量是成年人的1/2~3/4。如能在用药前先查肝、肾功能更好,这样用药更加让人放心。
第三,忌忘简单方便的原则。因为老年人记忆力差,常忘记服药甚至服错药,所以治疗方案应力求简单。如睡前一次,晨起一次,尽量不要间歇服药;各种药物要标记清楚,药瓶要容易打开;家属要帮助老人细心检查、核对药物存量与消耗量是否相符,避免出现意外情况。
第四,忌忘避免使用敏感药物的原则。应尽量避免使用老年人特别敏感的药物,如用于安眠镇静的巴比妥类、利尿剂中的双氢克尿噻以及链霉素等。
老人用药应遵循五个原则
1.受益原则
首先要有明确的用药适应症,另外还要保证用药的受益/风险比大于1。即便有适应症但用药的受益/风险比小于1时,就不应给予药物治疗。
2.五种药物原则
老年人同时用药不能超过5种。据统计,同时使用5种药物以下的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6~10种为10%,11~15种为25%,16~20种为54%。要明确治疗目标,抓住主要矛盾、选择主要药物治疗。凡是疗效不确切、耐受性差、未按医嘱服用的药物都可考虑停止使用,以减少用药数目。如果病情危重需要使用多种药物时,在病情稳定后仍应遵守5种药物原则。
尽量选择一箭双雕的药物,比如应用p阻滞剂或钙拮抗剂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使用a阻滞剂治疗高血压和前列腺增生,可以减少用药数目。另外,要重视非药物疗法,这仍然是有效的基础治疗手段。如早期糖尿病可采用饮食疗法,轻型高血压可通过限钠、运动、减肥等治疗,老年人便秘可多吃粗纤维食物、加强腹肌锻炼等,病情可能得到控制而无需用药。
3.小剂量原则
老年人除维生素、微量元素和消化酶类等药物可以用成年人剂量外,其他所有药物都应低于成年人剂量。由于现在尚缺乏针对老年人剂量的调整指南。因此,应根据老年患者的年龄和健康状态、体重、肝肾功能、临床情况、治疗指数、蛋白结合率等情况具体分析,能用较小剂量达到治疗目的的,就没有必要使用大剂量。
应注意的是,也并非保持始终如一的小剂量,可以是开始时小剂量,也可以是维持治疗的小剂量,这主要与药物类型有关。对于需要使用首次负荷量的药物(利多卡因、乙胺碘呋酮、部分抗生素等),为了确保迅速起效,老年人首次可用成年人剂量的下限。小剂量原则主要体现在维持量上。而对于其他大多数药物来说,小剂量原则主要体现在开始用药阶段,即开始用药就从小剂量(成年人剂量的1/5~1/4)开始,缓慢增量。以获得更大疗效和更小副作用为准则,探索每位老年患者的最佳剂量。
4.择时原则
择时原则是根据时间生物学和时间药理学的原理,选择最合适的用药时间进行治疗。由于许多疾病的发作、加重与缓解具有昼夜节律的变化(如变异型心绞痛、脑血栓、哮喘常在夜间出现,急性心肌梗死和脑出血的发病高峰在上午);药代动力学有昼夜节律的变化(如白天肠道功能相对亢进,因此白天用药比夜间吸收快、血液浓度高);药效学也有昼夜节律变化(如胰岛素的降糖作用上午大于下午)。
举例来说,抗心绞痛药物的有效时间应能覆盖心绞痛发作的高峰时段。变异型心绞痛多在零点到六点发作,因此主张睡前用长效钙拮抗剂。而劳力型心绞痛多在上午6时到1 2时发作,应在晚上用长效硝酸盐、p阻滞剂及钙拮抗剂。
5.暂停用药原则
当怀疑药品不良反应时,要停药一段时间。在老人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一旦发生新的症状,包括躯体、认识或情感方面的症状,都应考虑药品不良反应或病情进展。对于服药的老年人出现新症状,停药受益明显多于加药受益。所以暂停用药原则作为现代老年病学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干预措施之一,值得高度重视。
老年人用药的基本原则
首先应对老人所患疾病分析轻重缓急,权衡利弊关系,能不用药者尽可能不用或少用。许多疾病可以通过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的改善来治愈。如高脂血症患者,首先调整饮食结构、改善生活方式、加强锻炼,而不是马上服药。
对于诊断明确、必须用药的老人,选用的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的药物,即能缓解症状,纠正病理过程或消除病因,而且剂量要小,种类少,最好不超过3-4种,有相同作用或相同副作用的药物避免合用。常见的副作用例如:
1. 镇定药、抗抑郁药、血管扩张药、降压药和利尿药均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反应;
2. 利血平可引起老年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抑郁,甚至因此而自杀,大剂量可引起震颤麻痹。含有利血平的复方制剂包括:复方降压片、复方降压平(北京降压0号)、降压灵等。
3. 青霉素由肾小管分泌排泄,老年人分泌功能衰退,排泄减慢,易出现中枢神经的毒性反应,可诱发癫痫及昏迷;
4. 铁制剂 可因胃酸分泌减少致吸收量不足,疗效差。宜同服稀盐酸、维生素C或增加剂量;
5. 吩噻嗪类 永久性震颤性麻痹在老年人发生率较高,尽可能避免长期应用。复方降压片、北京降压0号、降压灵等复方制剂均含少量噻嗪类。
老人用药有什么要注意的
1、老人应该不用或少用药物老年人除急症或有器质性病变外,应尽量少用药物。用药原则是应用最少药物和最低有效剂量来治疗。一般合用的药物应控制在3~4种,否则易产生不良反应。需长期应用的药物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治疗反应和患者的耐受程度逐渐增加剂量。在更换或加用另一种药物前,尝试将已经应用的药物加至治疗剂量。联合用药要谨慎,在联合用药前,应先将每种药物加至治疗剂量。
2、老人需要合理选择药物
对肾与中枢神经系统有毒性的抗菌药物,如链霉素、庆大霉素等应尽量不用,更不可联合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应尽量不用,更不能长期大剂量使用,如必须应用须加钙剂及维生素d。解热镇痛药长期服用弊多利少,要尽量少用。噻嗪类利尿剂不宜用于糖尿病和痛风患者,因为它们易引起血糖升高和痛风发作。噻嗪类利尿剂还易引发体位性低血压、电解质紊乱,用药时应注意观察血压变化,不能降得太低或过快。
3、老人用药防止种类过多
老年病人服用的药物越多,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机会也越多。此外,老年人记忆力欠佳,药物种类过多,易造成多服、误服或忘服,最好一次不超过3~4种。
4、老人不适宜长时间用药
老年人肾功能减退,对药物和代谢产物的滤过减少,如果用药时间过长,会招致不良反应。
老年人用药时间应根据病情及医嘱及时减量或停药,尤其对那些毒性大的药物,一定要掌握好用药时间。
老年人用药的注意事项
1.药物是治疗老年疾病的最主要措施之一,治疗上要做到正确、安全和有效,以达药物疗效最大而毒副反应最小之目的。
对老年人用药标准应严格掌握适应性,由主管医师根据病情作出决定,做到对症下药,对病下药,切不可药石乱投。
有些病症偶尔一时性出现,医生认为可用或不必用药物治疗时,应尽量少用或不用药。切忌道听途说,轻信广告宣传,自作主张,滥用新药。即使亲友推荐,也要从实际出发,弄清楚各自的病情和特点,同医生慎重研究和仔细咨询后再酌情取舍。老年人的药物不良反应比青壮年高,新药的科学资料和临床经验尚不丰富的情况下,更不宜贸然应用。
2.服药种类尽量简化
老年人同时可患多系统疾病,出现多种症状,常多科就诊,几种药同时应用,药物之间会发生相互协同和拮抗作用,致使毒性反应和副作用发生率骤增。有人分析老年人的药物不良反应通常为青壮年的1.5~2倍。
同时服五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8.6%,而同时服用六种甚至十多种药时,其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增至81.4%。因此,老年人用药应尽量简化,在同一时间内由医生抓住主要疾病,兼顾次要疾病,精细选择,慎重使用,才能达到药到病除之目的。能用一种药物有效时,就不必用两种药物。于万不可“多多益善”,结果事与愿违,增加不必要的不良后果。
3.用药原则应采用最小的有效剂量
药物经口服后,经胃肠道分解和吸收,在血液内与血液蛋白结合后循环全身,到达靶细胞而产生药物效应。在分解、吸收、结合和运转过程中,因老年人吸收功能下降,药物与血蛋白结合减少,加上血流量下降,血流速度缓慢,老年人常发生药物在体内分布不均。加上老年人肝的酶活性和肾的排泄能力都有下降,致使药物分解变慢,体内蓄积增加,易产生副作用。
因此,老年人用药剂量宜从最小量开始。一般情况下,60~80岁的老年人用成人量的2/3~3/4,80岁以上则只用1/2,有肝肾功能障碍的老年人用量宜更小。鉴于老年人之间个体差异大,故强调用药剂量应个体化。有时要耐心调整,仔细监测,逐步找到最适宜的剂量。许多医院已具备测定血液药物浓度的设备,进行药物浓度监测,做到疗效最佳和剂量适当,又能防止药物不良反应的出现。如洋地黄在血内既有效又安全的浓度范围较小,剂量小则达不到预期药效,若增加剂量又容易出现洋地黄毒副反应,故测定洋地黄在血内的浓度,较容易找到安全和有效的用药剂量,在老年心脏病人的抢救中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老年人用药≠成人用药
现在,人们开始关注儿童用药的剂量问题,很多人呼吁药厂生产一些专门针对儿童的小剂量药品。其实大家都忽视了老年人用药也不同于成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老年人用药有所不同。
老年人用药有特殊性
①用药品种多而杂,易发生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
②因所患多为慢性疾病,故用药时间长,易导致药物体内蓄积而中毒,并损害肝、肾和造血系统功能。所以老年慢性病患者应定期去医院检查,及时根据病情遵照医嘱调整药物和剂量。
③老年人各器官功能逐渐衰退,且由于生活环境和体质的差别,对药物用量个体差异大,耐受性低。因此,一般药物应用时,要从最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摸索出既能控制病情,又能避免不良反应的剂量,比较适合自己的剂量。
老年人用药五原则
1.受益原则
首先要有明确的用药适应症,另外还要保证用药的受益/风险比大于1。即便有适应症但用药的受益/风险比小于1时,就不应给予药物治疗。
2.五种药物原则
老年人同时用药不能超过5种。据统计,同时使用5种药物以下的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6~10种为10%,11~15种为25%,16~20种为54%。要明确治疗目标,抓住主要矛盾、选择主要药物治疗。凡是疗效不确切、耐受性差、未按医嘱服用的药物都可考虑停止使用,以减少用药数目。如果病情危重需要使用多种药物时,在病情稳定后仍应遵守5种药物原则。
尽量选择一箭双雕的药物,比如应用p阻滞剂或钙拮抗剂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使用a阻滞剂治疗高血压和前列腺增生,可以减少用药数目。另外,要重视非药物疗法,这仍然是有效的基础治疗手段。如早期糖尿病可采用饮食疗法,轻型高血压可通过限钠、运动、减肥等治疗,老年人便秘可多吃粗纤维食物、加强腹肌锻炼等,病情可能得到控制而无需用药。
3.小剂量原则
老年人除维生素、微量元素和消化酶类等药物可以用成年人剂量外,其他所有药物都应低于成年人剂量。由于现在尚缺乏针对老年人剂量的调整指南。因此,应根据老年患者的年龄和健康状态、体重、肝肾功能、临床情况、治疗指数、蛋白结合率等情况具体分析,能用较小剂量达到治疗目的的,就没有必要使用大剂量。
应注意的是,也并非保持始终如一的小剂量,可以是开始时小剂量,也可以是维持治疗的小剂量,这主要与药物类型有关。对于需要使用首次负荷量的药物(利多卡因、乙胺碘呋酮、部分抗生素等),为了确保迅速起效,老年人首次可用成年人剂量的下限。小剂量原则主要体现在维持量上。而对于其他大多数药物来说,小剂量原则主要体现在开始用药阶段,即开始用药就从小剂量(成年人剂量的1/5~1/4)开始,缓慢增量。以获得更大疗效和更小副作用为准则,探索每位老年患者的最佳剂量。
4.择时原则
择时原则是根据时间生物学和时间药理学的原理,选择最合适的用药时间进行治疗。由于许多疾病的发作、加重与缓解具有昼夜节律的变化(如变异型心绞痛、脑血栓、哮喘常在夜间出现,急性心肌梗死和脑出血的发病高峰在上午);药代动力学有昼夜节律的变化(如白天肠道功能相对亢进,因此白天用药比夜间吸收快、血液浓度高);药效学也有昼夜节律变化(如胰岛素的降糖作用上午大于下午)。
举例来说,抗心绞痛药物的有效时间应能覆盖心绞痛发作的高峰时段。变异型心绞痛多在零点到六点发作,因此主张睡前用长效钙拮抗剂。而劳力型心绞痛多在上午6时到1 2时发作,应在晚上用长效硝酸盐、p阻滞剂及钙拮抗剂。
5.暂停用药原则
当怀疑药品不良反应时,要停药一段时间。在老人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一旦发生新的症状,包括躯体、认识或情感方面的症状,都应考虑药品不良反应或病情进展。对于服药的老年人出现新症状,停药受益明显多于加药受益。所以暂停用药原则作为现代老年病学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干预措施之一,值得高度重视。
老年人用药须注意六大原则
■用药个体化原则
由于老年人衰老的程度不同,患病史和药物治疗史不同,治疗的原则也有所差异,应当根据每位老年人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适合的药物、剂量和给药途径。例如:激素类药物可的松,必须在肝脏代谢为氢化可的松才能发挥疗效,所以患有肝脏疾病的老人不应使用可的松,而应当直接使用氢化可的松。
■优先治疗原则
老年人常患有多种慢性疾病,为避免同时使用多种药物,当突发急症时应当确定优先治疗的原则。例如患有感冒发烧或急性胃肠炎时,应优先治疗这些急症,暂停使用降血脂或软化血管等药物;又如突发心脑血管急症时,暂停慢性胃炎或前列腺肥大的治疗。
■用药简单原则
老年人用药要少而精,尽量减少用药的种类,一般应控制在四种以内,减少合并使用类型、作用、不良反应相似的药物,适合使用长效制剂,以减少用药次数。药物治疗要适可而止,不必苛求痊愈,例如:偶发室性早搏患者,控制在2-3次/分钟以内即可。
■用药减量原则
由于药物在老年人体内过程的改变,使老年患者对药物的敏感性增加、耐受力降低、安全范围缩小;所以除使用抗生素外,用药剂量一般要减少,特别是解热镇痛药、镇静催眠药、麻醉药等。60岁至80岁的老人用药剂量为成年人的3/4-4/5,80岁以上的老人应为成年人的1/2,部分特殊药品例如强心苷类药品,仅为成年人的1/4-1/2。
■饮食调节原则
多数老年人体内蛋白质比例降低,加之疾病、消瘦、贫血等原因均影响着药物的疗效,应当重视食物的营养选择与搭配。例如:控制饮酒以避免老年人减少B族维生素的摄入,老年性糖尿病人注意调节饮食以保证降血糖药物的疗效。
■人文关怀原则
关怀老年人,特别是关爱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对有效地发挥药物疗效至关重要。例如:老年人容易漏服药,可以准备21个小瓶,并标注清楚一周七天早、中、晚的时间,将一周需用的药物预先分放好,便于老人服用,也可建立服用药品的日程表或备忘卡。还应向老年人广泛宣传必要的用药小常识,例如:服药最好用白开水,肠溶片和缓释片不可掰碎了服等。
老人用药有什么要注意的
1、老人应该不用或少用药物
老年人除急症或有器质性病变外,应尽量少用药物。用药原则是应用最少药物和最低有效剂量来治疗。一般合用的药物应控制在3~4种,否则易产生不良反应。需长期应用的药物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治疗反应和患者的耐受程度逐渐增加剂量。在更换或加用另一种药物前,尝试将已经应用的药物加至治疗剂量。联合用药要谨慎,在联合用药前,应先将每种药物加至治疗剂量。
2、老人需要合理选择药物
对肾与中枢神经系统有毒性的抗菌药物,如链霉素、庆大霉素等应尽量不用,更不可联合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应尽量不用,更不能长期大剂量使用,如必须应用须加钙剂及维生素d。解热镇痛药长期服用弊多利少,要尽量少用。噻嗪类利尿剂不宜用于糖尿病和痛风患者,因为它们易引起血糖升高和痛风发作。噻嗪类利尿剂还易引发体位性低血压、电解质紊乱,用药时应注意观察血压变化,不能降得太低或过快。
3、老人用药防止种类过多
老年病人服用的药物越多,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机会也越多。此外,老年人记忆力欠佳,药物种类过多,易造成多服、误服或忘服,最好一次不超过3~4种。
老年人心绞痛的用药原则
分型治疗
对于劳力型心绞痛患者,应首选β受体阻滞剂(如心得安等),这类药物能减慢心率、降低血压、减弱心肌收缩,从而降低心肌耗氧量,使心肌的血氧供应恢复平衡。而对于自发型心绞痛,是由冠状动脉痉挛造成的心肌血氧供应减少所引起的,治疗时应首选有扩张冠状动脉作用的硝酸酯类药物与钙拮抗剂,如硝酸甘油、消心痛、硝苯吡啶等。混合型心绞痛病人劳力型与自发型心绞痛兼而有之,可将硝酸酯类药物、β受体阻滞剂、钙拮抗剂三种药物联合应用。
注意服药时间
心绞痛患者一般习惯于早饭后服药,这种做法应予纠正。心绞痛的高发时间多在晨起时或洗濑时,此时冠状动脉的张力比下午高,因而易引起血管收缩,使心股供血量降低,因此,心绞痛病人应在起床前服药,以免发生不测。
剂量个体化
目前治疗心绞痛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用药剂量偏小和千篇一律。其实,抗心绞痛药物的剂量范围较宽,病人的个体差异也较大,因此用药时宜先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直至达到最佳疗效而无明显不良反应为止。
合理用药
心绞痛治疗时要考虑其是否伴有合并症,如伴有房颤、心动过速,可选用心得安,如伴有心动过缓,可选用消心痛、硝苯吡啶等,合并心功能不全的可选用硝酸甘油等。
老年人用药需注意的十个原则
老年人用药有特殊性
现在,人们开始关注儿童用药的剂量问题,很多人呼吁药厂生产一些专门针对儿童的小剂量药品。其实大家都忽视了老年人用药也不同于成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老年人用药有所不同:
①用药品种多而杂,易发生不良反应和相互作用。
②因所患多为慢性疾病,故用药时间长,易导致药物体内蓄积而中毒,并损害肝、肾和造血系统功能。所以老年慢性病患者应定期去医院检查,及时根据病情遵照医嘱调整药物和剂量。
③老年人各器官功能逐渐衰退,且由于生活环境和体质的差别,对药物用量个体差异大,耐受性低。因此,一般药物应用时,要从最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摸索出既能控制病情,又能避免不良反应的剂量,比较适合自己的剂量。
老年人用药五原则
1.受益原则
首先要有明确的用药适应症,另外还要保证用药的受益/风险比大于1。即便有适应症但用药的受益/风险比小于1时,就不应给予药物治疗。
2.五种药物原则
老年人同时用药不能超过5种。据统计,同时使用5种药物以下的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6~10种为10%,11~15种为25%,16~20种为54%。要明确治疗目标,抓住主要矛盾、选择主要药物治疗。凡是疗效不确切、耐受性差、未按医嘱服用的药物都可考虑停止使用,以减少用药数目。如果病情危重需要使用多种药物时,在病情稳定后仍应遵守5种药物原则。
尽量选择一箭双雕的药物,比如应用p阻滞剂或钙拮抗剂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使用a阻滞剂治疗高血压和前列腺增生,可以减少用药数目。另外,要重视非药物疗法,这仍然是有效的基础治疗手段。如早期糖尿病可采用饮食疗法,轻型高血压可通过限钠、运动、减肥等治疗,老年人便秘可多吃粗纤维食物、加强腹肌锻炼等,病情可能得到控制而无需用药。
3.小剂量原则
老年人除维生素、微量元素和消化酶类等药物可以用成年人剂量外,其他所有药物都应低于成年人剂量。由于现在尚缺乏针对老年人剂量的调整指南。因此,应根据老年患者的年龄和健康状态、体重、肝肾功能、临床情况、治疗指数、蛋白结合率等情况具体分析,能用较小剂量达到治疗目的的,就没有必要使用大剂量。
应注意的是,也并非保持始终如一的小剂量,可以是开始时小剂量,也可以是维持治疗的小剂量,这主要与药物类型有关。对于需要使用首次负荷量的药物(利多卡因、乙胺碘呋酮、部分抗生素等),为了确保迅速起效,老年人首次可用成年人剂量的下限。小剂量原则主要体现在维持量上。而对于其他大多数药物来说,小剂量原则主要体现在开始用药阶段,即开始用药就从小剂量(成年人剂量的1/5~1/4)开始,缓慢增量。以获得更大疗效和更小副作用为准则,探索每位老年患者的最佳剂量。
4.择时原则
择时原则是根据时间生物学和时间药理学的原理,选择最合适的用药时间进行治疗。由于许多疾病的发作、加重与缓解具有昼夜节律的变化(如变异型心绞痛、脑血栓、哮喘常在夜间出现,急性心肌梗死和脑出血的发病高峰在上午);药代动力学有昼夜节律的变化(如白天肠道功能相对亢进,因此白天用药比夜间吸收快、血液浓度高);药效学也有昼夜节律变化(如胰岛素的降糖作用上午大于下午)。
举例来说,抗心绞痛药物的有效时间应能覆盖心绞痛发作的高峰时段。变异型心绞痛多在零点到六点发作,因此主张睡前用长效钙拮抗剂。而劳力型心绞痛多在上午6时到1 2时发作,应在晚上用长效硝酸盐、p阻滞剂及钙拮抗剂。
5.暂停用药原则
当怀疑药品不良反应时,要停药一段时间。在老人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一旦发生新的症状,包括躯体、认识或情感方面的症状,都应考虑药品不良反应或病情进展。对于服药的老年人出现新症状,停药受益明显多于加药受益。所以暂停用药原则作为现代老年病学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干预措施之一,值得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