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梅毒怎样治疗
神经梅毒怎样治疗
各种类型神经梅毒的治疗均采用青霉素,青霉素最低治疗血清浓度为0.03μg/ml,最高疗效血清浓度为0.1μg/ml。一般认为其治疗效果和病期长短有关,而和青霉素的剂量关系较小。
1.青霉素的剂量和用法 综合目前国内外治疗神经梅毒应用青霉素的方案共有两种。
(1)水溶性普鲁卡因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G)90万U,每天肌内注射1次,共15~20天。
(2) 苄星青霉素(苄星青霉素G)240万U,每周肌内注射1次,共3周。曾有作者考虑上述剂量未能使脑脊液中白细胞增高恢复正常或认为组织中梅毒螺旋体毒力强而主张采用较大剂量如应用水剂普鲁卡因青霉素,每12小时肌内注射60万U,共15~20天,总量超过2000万U为宜。
1998年美国疾病控制及预防中心推荐治疗神经梅毒的青霉素用法是:①水溶性晶体青霉素G,200万~400万U,静脉滴注,每4小时1次,共10~14天;②普鲁卡因青霉素,240万U,肌内注射,1次/d,同时口服丙磺舒(probenecid) 500mg,4次/d,共10~14天。
另有学者认为上述治疗后可继续肌内注射苄星青霉素(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每周1次,共3周,疗效可能更好。
所有经过治疗的患者均应定期追踪观察。一般在治疗后头一年内,每3个月复查一次,包括血清梅毒检测试验,如果恢复较好,以后改为每隔半年至一年复查一次。脑脊液检查一般每隔半年至1年检查1次,直至脑脊液和血清均已恢复正常,一般对患者至少随访3年之久。
2.再治疗问题 在治疗后的追踪观察中,若发现上次治疗失败,当考虑再治疗。治疗失败主要表现在神经梅毒的感染仍处在活动状态,如发现临床症状继续发展,治疗后脑脊液细胞数仍然保持增高;治疗后已6个月,其脑脊液中细胞数仍未恢复至正常;血清或脑脊液VDRL的滴度不见下降或升高者均应进行再次治疗。
3.吉-海氏反应(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 是指采用青霉素治疗的头24h之内,由于大量被杀死的梅毒螺旋体所释放出来的外毒素所引致的全身反应和梅毒损害的局部反应。此种反应在数小时之内可达症状的高峰。全身症状表现为高热、皮肤发红,约24h后可缓解。局部反应在神经梅毒的患者,可出现原来的视力障碍突然加重以及使麻痹性痴呆患者的精神症状如精神错乱和谵妄加重,并偶出现癫痫发作。吉-海氏反应可见于任何方式的驱梅治疗之初,特别易见于血清阳性的早期梅毒,神经梅毒似反而少见。为防止出现此种反应,可在应用青霉素前,采用类固醇激素加以防止,但效果尚无定论。
4.四环素和红霉素 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可采用红霉素或四环素治疗。此两药对初期梅毒疗效尚佳,但对晚期神经梅毒疗效不定。四环素剂量为口服500mg,每6小时1次,共服30天。红霉素的剂量和四环素相同。妊娠期妇女及儿童不宜采用四环素,因可影响牙齿和骨骼。
5.症状治疗 有抽搐发作者给予抗癫痫药物如卡马西平(酰胺咪嗪)及安定类药物。膀胱障碍者宜无菌导尿处理尿潴留及定期冲洗膀胱。脊髓痨患者出现闪电样疼痛者可服用止痛剂包括曲马朵(曲马多)缓释片,但应防止成瘾。内脏危象可用阿托品控制等。
神经梅毒经过合理驱梅治疗后,以无症状性神经梅毒疗效最佳,其次为脑膜神经梅毒及血管神经梅毒,脊髓痨及麻痹性痴呆近半数较好,先天性神经梅毒疗效也差。
梅毒的治疗方法
1.治疗原则。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老年人神经梅毒不能吃什么
老年人神经梅毒在治疗上本来就已经比较麻烦,因为老年人和年轻人不同,老年人身体的康复要慢很多,所以我们日常的护理非常重要。
用药治疗
神经梅毒的治疗首选为青霉素,需大剂量治疗。水剂苄星青霉素每天480万U,10天为1个疗程,间隔2周,再重复1疗程。普鲁卡因青霉素,每天肌注240万U,连续15天,同时服用丙磺舒0.5g/次,4次/d。在治疗过程中,由于大量螺旋体死亡,可致过敏反应。甚至Herxheimenr反应,可在青霉素治疗前1天开始口服泼尼松5~10mg/次,4次/d,连续3天以预防之。对有青霉素过敏者,可用多西环素(强力霉素)300mg/d,口服,3次/d,连续30天;亦可用红霉素500mg,4次/d,口服,连续30天,在治疗后1,3,6,12,18,24个月以及2年后每年复查血清及脑脊液,如有阳性发现,则应重复治疗。
对症治疗:对脊髓痨的闪电样疼痛可服卡马西平100~200mg/次,3次/d;有癫痫发作者按类型给予抗癫痫治疗。有精神症状者用强安定剂。
预防护理
严禁嫖娼,提倡使用避孕套。患其他性病时应常规进行梅毒血清反应检查。梅毒患者的性伴应定期观察检查。婚前体格检查应常规包括梅毒血清反应。
老年人神经梅毒的饮食
老年人神经梅毒吃哪些食物对身体好:宜清淡为主,多吃蔬果,合理搭配膳食,注意营养充足。多吃新鲜的水果和蔬菜,特别是富含胡萝卜素(如菠菜、芥蓝、番薯、南瓜、胡萝卜)、维生素C(如青椒、橘子、绿菜花、菠菜)、维生素E(如榛子、松子、开心果、大杏仁)及含锌(如牡蛎、贝类、谷类)的食物。应尽量少吃高脂肪的食物,少吃甜食。
上文我们介绍了什么是老年人神经梅毒,我们知道老年人一旦患病要康复的时间会比较长一点,所以日常的护理显得更加的重要,患上老年人神经梅毒的病人在饮食上面什么可以吃什么不能吃我们在上文也做了说明。
梅毒如何治疗
1.水剂青霉素G:每日1 800万一2 400万U,静滴(300万一400万U,每4h 1次),连续10一14天,继以苄星青霉素G每周240万U,肌注,共3次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240万u,肌注,每日1次,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 0.5g,每日4次,共10一14天;继以苄星青霉索G每周240万u,肌注,共3次3.对青霉素过敏者,建议脱敏用药,但有专家主张可以头孢曲松钠代替治疗。每日lg。静注,疗程3周,或头孢曲松钠,每日2g,静注,10一14天4.心血管梅毒和神经梅毒治疗时,为避免吉海反应,应加用泼尼松。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开始口服泼尼松,每次5mg,每天4次,连服3天。
2.梅霉治疗的有关问题:
(1)青霉素首选:青霉素C 是各期梅毒的首选治疗方案,迄今为止青霉素仍然是治疗梅毒最好的药物,尚未发现有对青霉素耐药的梅毒螺旋体株。全世界50年的临床实践证明青霉索G可有效地治愈早期梅毒。但水剂青霉素吸收快、半衰期短,不能在血液中持续有效的抑菌浓度,因此应该使用长效青霉素,如普鲁卡因青霉素 80万单位/天,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为800万~1 200万单位。、苄星青霉素 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但是,不应将普鲁卡因青霉素和苄星青霉素联用,也不应口服青霉素治疗梅毒。
对青霉素过敏者:①四环素500 mg,4次/天,口服,连服15天;②头孢曲松钠1.0g/d静滴,连续14天;③红霉素2.0 g/d,连续口服15天。
非青霉索药物治疗方案报道较少,抗生素对抗螺旋体的作用能力顺序可能是①青霉素;②四环紊;③红霉素;④土霉素及金霉素;⑤氯霉素及链霉素。头孢三嗪有较强的抗螺旋体作用,一次注射可持续24h杀菌水平,但至少要在患者的血液中保持8~10天的杀灭螺旋体药物水平,因此单剂量头孢三嗪不能有效地治愈梅毒。阿齐霉素是最近试用的新药,遇有青霉素过敏时可选用。有报告阿齐霉素0.5g,口服,每天1次,连续10天有效。其临床疗效须进一步观察。
必须强调非青霉素药物对梅毒的近期和远期疗效,包括血清学的复发率和三期梅毒的发生率尚无确切的评价。国外有用非青霉素药物治疗早期梅毒后发生神经梅毒的报道。
(2)早期梅毒:按推荐治疗方案治疗后,梅毒患者的血清学试验高滴度可缓慢下降,一般可在6~12个月内血清非螺旋体抗原试验阴转,但如用螺旋体抗原进行血清试验,有相当部分患者持续阳性。应于治疗后3个月及6个月进行临床和血清学检查。当梅毒患者的症状和体征持续和复发,或当非螺旋体试验滴度出现4倍以上的增高时(相当于2个稀释度的增高,如从1:4升至1:16,或从1:8升至1:32)应考虑治疗失败或再感染,对此患者应进行再治疗。早期梅毒患者接受治疗3个月后,若非螺旋体试验滴度未出现4倍以上的下降(相当于2个稀释度的下降,如未能从1:16降至1:4,或从1:32降至1:8),则该患者可能属治疗失败,应进行临床和血清学随访,HIV检测,或脑脊液检查,或给予再次治疗。
(3)晚期梅毒:此处专指树胶肿及心血管梅毒,不包括神经梅毒。晚期梅毒应以青霉素治疗为主,其他药物疗效很差。抗梅毒治疗对已产生的组织损伤、破坏不能恢复并产生瘢痕,血清阴转困难,反应索持续阳性,但临床症状视病情可以消失、改善或无改善、或加剧。而树胶肿对青霉素G的治疗反应良好。晚期主动脉关闭不全症状很难改变。驱梅
心血管梅毒的治疗,不用苄星青霉素,对梅毒性主动脉瓣关闭不全或伴有心力衰竭或心绞痛者,必须先予以控制,然后用青霉素治疗应从小量开始,避免发生吉海反应。
梅毒能治愈吗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9.饮食注意事项
患梅毒后的饮食调养与其他感染性疾病一样,均要吃新鲜富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少吃油腻的饮食,忌食辛辣刺激食物,戒烟、酒,适当多饮水,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排除。
梅毒是能够治好的,所以如果发现感染了梅毒的话,就一定要积极的治疗,不要拖延时间影响病情的恢复,另外再患病期间不能有性生活,这样就一定会传染给性伴侣的,如果梅毒治好了也需要做详细的检查确诊一下是否痊愈,才能再有正常的性生活。
梅毒的预后表现
判断梅毒是否治愈的标准有三个:
1、损害消失
2、功能障碍得到完全恢复
3、是血清学转阴。
对于各期梅毒治疗当然是越早越好,时间越早越有可能达到根治,治疗愈晚则难以达到驱梅治疗的目的
1、孕妇梅毒:妊娠早期治疗,可防止胎儿受染;妊娠晚期治疗亦可使受感染的胎儿在分娩前治愈。
2、早期梅毒经过充分足量的治疗,下疳可达到根治;二期梅毒疹虽经充分治疗,皮疹消失,无功能性障碍,但已有一部分患者血清不能阴转,持续阳性。虽不具有传染性,但仍有复发的可能,复发时即有传染性,故复发时应加倍剂量治疗。
3、晚期皮肤粘膜、骨、关节梅毒:经充分治疗能够痊愈,形成瘢痕,功能障碍有的得到恢复,有的损害如鼻骨的树胶肿、上腭穿孔等则不能恢复,血清学阴转有部分患者不可能达到,但可防止发生心血管和神经梅毒。
4、心血管梅毒:如已有心衰、心绞痛发生则根治的三项标准均不能达到。驱梅治疗仅能缓解病变的进一步发展,但如驱梅治疗过急,可能发生治疗矛盾,对患者的生命延长无多大助益。因此,宜在控制心衰、心绞痛的前提下谨慎驱梅。主动脉弓降段的梅毒性动脉瘤,经驱梅治疗,可使病情稳定,不再恶化。
5、早期神经梅毒的脑顶部脑膜炎、脑底部脑膜炎、横断性脊髓炎、脑动脉炎:如不严重,经治疗后可望全部或部分恢复功能;严重者则治疗无多大裨益。梅毒血清和脊髓液反应仅有部分可能阴转。晚期神经梅毒如脊髓痨、麻痹性痴呆和脑组织的树胶肿等,虽经治疗,症状也难以改善。
6、一年内的早期潜伏梅毒:经充分治疗,大部分血清反应可望阴转,达到根治,防止复发。超过一年的早期潜伏梅毒和晚期潜伏梅毒的患者有半数,虽经足量驱梅治疗,血清反应也不能阴转,持续阳性终生,但亦有不经治疗自行阴转的。
7、早期胎传梅毒:经治疗后可使症状消失,血清阴转,功能恢复,但如患儿内脏损害严重,驱梅效果亦不佳。晚期胎传梅毒经过治疗后可使损害愈合,预防新的损害发生,但血清反应不一定能阴转。若损害累及重要器官(角膜炎),治疗后也难以恢复功能。
8、梅毒患者的就业与结婚问题:早期梅毒患者因传染性强,须经充分足量的区梅治疗,症状完全消失,方可就业。至于结婚问题,就继续观察2年,证明无复发者,方可结婚。晚期梅毒患者一般无传染性,经充分足够的治疗后,又经观察无临床复发,尽管有的患者血清反应持续阳性,如滴度无上升者,可以允许结婚。
梅毒能治愈吗
1.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梅毒的人的皮损及其分泌物、血液中含有梅毒螺旋体。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而在4年后性传播的传染性大为下降。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早期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危险性很大。
2.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95%以上。感染梅毒的早期传染性最强。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4年以上性接触的传染性十分微弱。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可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早,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孕妇即使患有无症状的隐性梅毒还具有传染性。
治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如何预防神经梅毒
预防方法一:
早期梅毒强调及早治疗,正规治疗,尽量争取用青霉素方案治疗。
预防方法二:
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持续出现不明原因精神或神经病变,需作有关神经梅毒检查或适当治疗。
预防方法三:
梅毒患者疗后充分随访,如非螺旋体血清试验滴度不下降,或在半年内下降少于2个梯度,尤其用非青霉素制剂治疗者,需作脑脊液检查。
预防方法四:
有梅毒感染史的患者出现听力、颅神经、脑膜和视力损害者,均要考虑神经梅毒的诊断。
药物治疗神经梅毒首选青霉素
神经梅毒是一种危害性比较大的疾病,该疾病主要是由于苍白密螺旋体感染引起,多发于中年或壮年。我们大家在日常如果发现神经梅毒症状时,还需尽早就医诊治,以免病情加重。目前治疗神经梅毒首选青霉素药物,可分为头孢曲松治疗、水剂青霉素治疗、普鲁卡因青霉素治疗等。为了便于大家了解,下面就做下详细的介绍。
对症治疗神经梅毒,如闪电样疼痛可服用卡马西平100-200mg/次,每日3次;有癫痫发作者,按类型给与抗癫痫治疗;有精神症状者用强安定剂。内脏危象用阿托品和吩噻嗪类有效。
青霉素仍然是治疗神经梅毒较好的药物,有效治疗神经梅毒需保证在治疗期内CSF中青霉素浓度持续维持数倍于最低杀螺旋体浓度(0.018μg/mL),通常治疗神经梅毒的各种青霉素剂型和剂量很难使CSF达到有效的浓度,大剂量静脉给予青霉素治疗方案(2000~2400万U)可使CSF杀神经梅毒螺旋体峰值超过0.3μg/mL。可选用的治疗方案如下:
1、头孢曲松:每日1g,肌内注射,共14d,尤其是无症状神经梅毒可用。
2、水剂青霉素:1800~2400万U静脉滴注,分次给药,每次300~400万U,每4h1次,用药10~14d后,再用苄星青霉素240万U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周。
3、普鲁卡因青霉素:240万U肌内注射,每日1次,加丙磺舒500mg口服,每日4次,用药10~14d后,再用苄星青霉素240万U,每周1次,肌内注射,治疗神经梅毒共3周。
为避免吉海反应发生,疗前1d口服泼尼松10mg,每日2次,连服3d。疗后每6个月随访检查CSF1次,分析细胞数、蛋白量和VDRL滴度下降的情况,6个月内细胞数不下降或2年后CSF未完全正常,均需复治神经梅毒。
以上就是关于“药物治疗神经梅毒首选青霉素”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的了解有帮助。神经梅毒患者一定要积极配合医生对症治疗,饮食方面应选用高营养易消化易吸收,富含维生素的食物,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神经梅毒疾病。
如何预防神经梅毒
梅毒,是苍白螺旋体所引起的一种慢性的性病。近年来,我国已连续检出多例潜伏梅毒患者。现结合实际工作,对神经梅毒的预防问题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并对相应的卫生检疫措施进行探讨。
神经梅毒的预防:
1)早期梅毒强调及早治疗,正规治疗,尽量争取用青霉素方案治疗。
2)梅毒患者疗后充分随访,如非螺旋体血清试验滴度不下降,或在半年内下降少于2个梯度,尤其用非青霉素制剂治疗者,需作脑脊液检查。
3)有梅毒感染史的患者出现听力、颅神经、脑膜和视力损害者,均要考虑神经梅毒的诊断。
4)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持续出现不明原因精神或神经病变,需作有关神经梅毒检查或适当治疗。
5)合并HIV感染的梅毒患者,需作CSF检查。
梅毒的治疗方法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神经梅毒检查诊断
近年来由于典型的神经梅毒已不多见,很多患者临床表现不典型。因此,神经梅毒要根据病史、临床表现、梅毒血清学检查、脑脊液(CSF)检查及脑部影像学检查的综合结果作出诊断。本文主要阐述神经梅毒检查诊断。
神经梅毒的影像学表现如下:
①梅毒性脑脊髓膜炎;CT和MRI平扫可无异常,增强扫描显示软脑膜增厚、强化,更易侵犯脑底部脑膜如下丘脑、脑干、鞍上池和侧裂池周围的脑膜
②脑膜血管型梅毒:MRI可提供较多信息,DWI可发现急性梗死。
③麻痹性痴呆型:反复的脑膜炎发作和梗死引起大脑皮质和白质萎缩,尤其是额叶和颞叶的梗死。
④脊髓痨:脊髓弥漫性肿胀,呈长T1、长T2信号,特征性改变为“流蜡征”和“反跳征”,提示梅毒从脊膜侵入脊髓内。
目前对梅毒患者的随访与复治有什么要求
梅毒是一种慢性全身性传染病, 对人体的危害很大,要想彻底治疗,就要对梅毒 患者进行随防,发现复发及时复治。随防和复治 有如下的要求:(1) 早期梅毒在充分治疗后第一年内每3个 月复查1次,以后每半年复查1次,共2~3年。 如发现血清复发或症状复发,应加倍量复治(血 清复发如由阴转阳,或滴度升高4倍,VDR1试 验阴性后滴度又超过1:8)。(2) 早期梅毒治疗后血清反应固定(不阴 转)而无临床症状者,应根据情况考虑检查脑脊 液,以除外无症状神经梅毒。(3) 晚期梅毒与晚期潜伏梅毒,如治疗后血...
神经梅毒有哪些预防方法
学会预防神经梅毒是很重要的,脑膜梅毒患者的脑及脊髓蛛网膜下腔有大量渗出物,在脑基底部常有渗出物沉淀,故脑神经常受损害。关于神经梅毒的预防,也有一定的方法,下面给大家介绍介绍,希望对大家一有一定的帮助。
神经梅毒能不能预防?
预防方法一、早期梅毒强调及早治疗,正规治疗,尽量争取用青霉素方案治疗。
预防方法二、螺旋体血清试验阳性,持续出现不明原因精神或神经病变,需作有关神经梅毒检查或适当治疗。
预防方法三、梅毒患者疗后充分随访,如非螺旋体血清试验滴度不下降,或在半年内下降少于2个梯度,尤其用非青霉素制剂治疗者,需作脑脊液检查。
预防方法四、有梅毒感染史的患者出现听力、颅神经、脑膜和视力损害者,均要考虑神经梅毒的诊断。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关于神经梅毒预防的四种方法,专家提醒,如果发现疾病症状,一定要及早到正规医院接受治疗,祝您健康!
梅毒能治好吗
对梅毒大家都了解吗,它是一种性病,而且会通过性生活,输血,接吻和其他的一些方式传染,如果孕妇患有这一疾病,有会有很大的几率传染给胎儿,这是要尽早的配合治疗的,那么梅毒能治好吗?
1.治疗原则
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要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15天。强力霉素,连服15天。
3.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共3次。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注,连续20天。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
(2)对青霉素过敏者 盐酸四环素,口服,连服30天。强力霉素,连服30天。
4.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 静脉点滴,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 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共10~14天。
上述治疗后,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1次/周,肌注,连续3周。
5.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应用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早期梅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6.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具体剂量遵医嘱。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7.孕妇的梅毒治疗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才能怀孕。
(2)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
8.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可能出现发热、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梅毒疹加剧等情况,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分次给药,抗梅治疗后2~4天逐渐停用。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
9.饮食注意事项
患梅毒后的饮食调养与其他感染性疾病一样,均要吃新鲜富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少吃油腻的饮食,忌食辛辣刺激食物,戒烟、酒,适当多饮水,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排除。
梅毒能治好吗,这一疾病是不是都会让我们感到很恐惧呢,就是我们平时说的艾滋病,如果谁感染上了这样的疾病我们都会远离他们,梅毒也是能够传染的,也是性传播的疾病,对患者的身心健康的危害都是很大的,我们要能够及时的做好它的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