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计划生育证明办证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计划生育证明办证机构: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
计划生育证明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1、申请人领取《XX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申请人填写《XX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3、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武汉单独二孩生育证在哪办理
办理地点 :街道办事处
政策内容 :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时长 :武汉只需要15天
以下是湖北省单独二孩生育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办理
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的应持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居民身份证,向夫妇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
二、审核并报批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人的证明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为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审批发证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将《生育证》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由于种种原因,许多人都想再生第二胎,不过在办理第二胎准生证时却往往由于不熟悉流程而满头雾水。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有哪些?亲子宝典“二胎准生证”知识点给您答案。
工具/原料
结婚证
户口簿
方法/步骤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第二胎准生证如何办理呢?
(1)需在女方户口所在社区办理。
(2)和头胎准生证不同,二胎准生证需要先办理,再怀孕。
(3)双独家庭二胎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结婚证,一胎出生证明,户口本,夫妻双方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的父母的户口以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证,母亲的1寸登记照两张。
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由于国际没有完全放开生二胎的政策,各地对二胎政策的规定也都不相同,所以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也存在差异。以江西省为例,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呢?
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夫妻必须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情况: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独生子女死亡的;只有 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1个女孩的;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个子女的;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定居的;双方均系华侨,一方回国时间在6年以内,只生育1个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双方均为农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只生育1个女孩的; 2.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1个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准许1人; 3.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其父亲或者母亲亦无兄弟姐妹,只生育1个子女的; 4.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个子女的。
此外,再生育一胎妇女的年龄不得低于25周岁;再生育一胎的间隔期不得少于4周年。生育妇女的年龄超过28周岁的,再生育一胎的间隔期可缩短至2周年。
婚育证明在哪里开
办理《婚育证明》的公民,到村(居)民委员会开具介绍信,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婚育证明》的公民,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即时予以办理。公民认为符合办理《婚育证明》的条件,而发证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第二胎准生证如何办理呢?
(1)需在女方户口所在社区办理。
(2)和头胎准生证不同,二胎准生证需要先办理,再怀孕。
(3)双独家庭二胎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结婚证,一胎出生证明,户口本,夫妻双方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的父母的户口以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证,母亲的1寸登记照两张。
河北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河北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件或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第一个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应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
身份证
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2个),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
申请人双方的结婚证(2本),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登记卡
河北省夫妻双方的户籍登记卡和已生育(包括收养)子女户籍登记卡。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具体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所需材料: 结婚证 身份证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户籍登记卡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
2、申请人到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居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
所需材料: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递交所有材料
所需材料: 结婚证 身份证 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夫妻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户籍登记卡 第一个子女生育证明
4、等待公示和审核
新政策不涉及单独再婚家庭
对于大家关注的抢孕抢生现象,徐春芳介绍说,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经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属于政策外生育。她同时表示,这次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完善不涉及单独再婚家庭。再婚家庭继续按目前生育政策执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对于政策衔接期间,河北省的奖励优惠政策如何执行?徐春芳介绍说,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申请并经批准再生育时,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
已享受的奖励优惠,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多分配一人份福利份额的,原则上不再退还。政策实施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又申请并经批准再生育时,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已享受的奖励优惠,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多分配一人份福利份额的,应予以退还。
长春市二胎准生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以及符合二胎政策规定条件的夫妻,可办理二胎准生证。
长春市二胎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
1、《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计划生育服务证;
3、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4、户口本;
5、结婚证;
6、一胎出生证明;
7、独生子女证及父母户口本(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需提交);
8、足以证明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技术鉴定或其它材料。
办理流程
1、领取材料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四份《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提交材料
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若有单位的,应先交予单位审查,再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并加具意见;并由村(居)委会将《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的其他证明材料送女方户籍地的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审批,审批完毕后上报备案。
3、审核材料
符合生育规定并经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的,由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在《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上登记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不符合生育规定的,由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签发《不予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决定书》,并将《计划生育服务证》退回申请人。
4、登记办理
经审批同意再生育一胎子女的育龄妇女,携带二胎准生证办理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办理登记手续。
青岛单独二胎办理流程
单独两孩”生育证申请流程
生育证是育龄夫妻经过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依法取得生育第二个子女法律资格的凭证,是享受我省卫生计生相关奖励、扶持 、免费政策的依据。
一、适用对象
女方户籍在我省的夫妻;男方户籍在我省,女方户籍为外省,已纳入我省计划生育管理的夫妻;对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户口本(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家庭近期合影照、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和具有省《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三、审批单位
在女方户籍地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在男方户籍地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委托书,委托男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女方户籍地在外省,且不实行委托的,男方户籍地也可直接受理。在女方单位属地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委托书,委托女方单位属地所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男方户籍地在外省,女方户籍地在本省且已纳入外省计划生育管理的,如要求在我省办理生育证,女方户籍地所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该按照省《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予以受理审批,并及时将办理结果通报男方户籍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四、申请程序
按照条例规定,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要填写《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表》,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申请和预约:
一是向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提交《山东省生育证办理申请表》,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
二是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直接申请并审核。
三是通过“生育证网上预约系统”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预约办理,并按系统答复进行办理。
申请材料不合格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要当场告知理由。材料不全等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宝宝出生前后需要办哪些证件
1、生育服务证(准生证)、计划生育证明
办理时间:孕早期
作用:生育服务证就是我们常说的“准生证”,这可是新生宝宝的第一个证件,所以在刚刚怀上宝宝的时候就应该着手去做了。别以为这张证明可有可无,它可是宝宝降临到这个世界的合法“通行证”哦,之后宝宝的出生、上户口及其他的福利都和它有密切关系!
所需材料:办理证明时应带上户口本(最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妈妈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的初婚初育证明(可让工作单位或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
其他所需材料:a.《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 b.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 c.女方1寸免冠照片1张。、
“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由孕妇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出具。证明出具方式如下:
(一)户籍人口的办理。 1、拟生育一孩的。凭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或受委托的社区工作站核发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手续的同时,由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计划生育证明”。2、拟生育二孩的。凭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批准生育二孩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由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二)流动人口的办理。 1、属符合我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规定的,在办理一孩《计划生育服务证》同时,由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2、属其他情况的,根据我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备案的有关规定,在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时分别由现居住地生育登记备案的社区工作站或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宝宝出生前后需要办哪些证件?——儿童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入托,入园、入学的必备凭证。因此当宝宝出生后1个月内,家长应携带宝宝产房乙肝疫苗第一针和卡介苗接种记录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如户口为外地、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应在居住地)的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农村儿童应在辖区乡镇卫生院计免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以便及时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和其它相应疫苗。预防接种证上面会表明规定范围内宝宝所需全部的预防接种,还有接种时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