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四环素注意事项
盐酸四环素注意事项
妊娠D类。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对四环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宜空腹服用,但对食管有刺激,可用大量水送服并保持直立体位至少2分钟。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过敏者可对其他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
3.长期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肾功能。
4.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
5.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6.由于较长时间静脉给药有发生血栓性静脉炎的可能,故应在病情许可时尽早改为口服给药。
男性尿道炎有哪些治疗方法
(1):四环素每次0.5g,天天4次,至少服7天。寻常2-3周。或四环素合剂(由3种四环素融合,每片含盐酸去甲氯四环素69mg,盐酸氯四环素 115.5mg,盐酸四环素115.5mg)1~2片,口服,2次/日,连服2~3周。四环素类药物对妊娠妇女有致畸作用,故应禁用,是治疗男性尿道炎的常用药物。
(2):强力霉素,首次口服0.2g,前程每次0.1g,每日2次,共服7-10天。
(3):阿奇霉素,首次0.5g,前程每次0.25g,天天1次,共服5天。或1g,一次顿服。
(4):完备霉素(二甲胺四环素),男性尿道炎患者吃0.2g立马见效,每次0.1g,天天2次,共服7~10天。病号服用后,片段有头晕、集中、胃脘不适恶心,呕吐等恶变意见,治疗男性尿道炎的常用药物。
(5):红霉素,口服天天0.25g-0.5g天天3-4次,7-10天疗。
(6):罗红霉素,每次0.3g,天天1次,共服7天。或每次0.15g,天天2次,共服7天。有7%的病人出世副作用。
(7):红霉素硬脂酸盐,每次0.5g,天天4次,共服7天。
(8):红霉素琥珀酸乙酯,每次0.8g,天天4次,共服7天,。
(9):土霉素250mg,天天4次,连服7天。
四环素牙齿效果怎么样呢
四环素牙齿效果好吗,四环素对牙的主要影响是着色,也可合并牙釉质发育不全。四环素对牙着色和牙釉质发育不全的影响程度,与下列因素有关:
1.四环素族药物本身的颜色,如:去甲基金霉素呈镉黄,土霉素呈柠檬黄色。
2.降解四环素而呈的色泽,因为四环素对光敏感,可以在紫外线或日光下变色。
3.四环素在牙本质内,因结合部位的深浅而使牙本质着色的程度有所不同,当着色带越靠近釉牙本质界时,越易着色,因而在婴儿早期形成外层牙本质时,用药影响最大。
4.与牙釉质本身的结构有关,在严重牙釉质发育不全,牙釉质完全丧失时,则着色的牙本质明显外露;如果轻度牙釉质发育不全,牙釉质丧失透明度而呈白垩色时,可遮盖着色的牙本质,反而使牙色接近正常。
四环素牙齿的症状
1.呈黄色,在阳光照射下则呈现明亮的黄色荧光,以后逐渐由黄色变成棕褐色或深灰色。这种转变是缓慢的,并能为阳光促进,切牙唇面最先变色。
2.前牙比后牙着色明显;乳牙着色又比恒牙明显,因为乳牙牙釉质较薄、较透明,不易遮盖牙本质中四环素结合物的颜色。
3.牙着色程度与四环素的种类、剂量和给药次数有关。一般认为,缩水四环素、去甲金霉素、盐酸四环素引起的着色比土霉素、金霉素明显。在恒牙,四环素的疗程数与着色程度呈正比关系,但是一个短期内的大剂量服用比长期给服相等的总剂量作用更大。
4.四环素引起牙着色和牙釉质发育不全,都只在牙齿发育期给药才能显现出来。一般在6~7岁后再给药,则不致引起令人注目的牙变色。
四环素牙齿如何治疗与美白?
四环素牙是由于后天服用四环素类药物,药物进入体内后就在牙本质和牙釉质中形成黄色层而造成的,针对四环素牙的美白采用冷光牙齿美白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冷光美白利用高强度蓝光,配合高效安全的美白剂,可快速清除牙齿表面和深层附着的色素。
低温冷光可完全避免治疗过程中对牙神经的刺激,对牙齿结构不会造成任何损害。一次性、无刺激、无副作用的美白技术。
盐酸四环素适应症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应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本品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亦不宜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和任何类型的葡萄球菌感染。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放线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感染的患者。
梅毒应该如何治疗和用药
梅毒的治疗现在主要以西药为主,自从青霉素用于治疗梅毒有奇效之后,中药基本不在作为主要医疗手段,只是起辅助作用,那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西药治疗不同阶段梅毒的方法: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三)心血管梅毒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待心功能代偿时,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G,首日10万u,1次/日,肌注。第二日10万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为避免吉海氏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松20mg/次,1次/日,连续3天)。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u/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疗程,疗程间休药2周。
2、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30天。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五)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六)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梅毒治疗应该注意,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梅毒治疗治疗。
四环素牙注意事项
1、口腔局部软硬组织炎症处于急性期的患者,应该待急性期过后再冷光美白治疗,以免炎症通过血液传播、扩散。
2、患有牙龈部恶性肿瘤的患者,不宜接受常规冷光美白治疗,以免肿瘤扩散。
3、患有出血性疾病的人群,如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白血病患者、未控制的二型糖尿病患者等, 应该预先适量应用促凝血药物,控制凝血速度,以免冷光美白治疗时出血不止。
4、患有急性传染病的人群,如急性肝炎活动期、结核病患者等,这类人应该等到疾病稳定后,才可到医院进行冷光美白治疗。
5、患有活动性心绞痛、半年内发作过的心肌梗塞以及未能有效控制的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等患者,不宜接受常规冷光美白治疗治疗。
盐酸四环素不良反应
1.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偶尔引起胰腺炎,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
2.本品可致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
3.变态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患者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会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则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减少。
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
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盐酸四环素特殊人群用药
1儿童
在牙齿发育期间(怀孕中后期、婴儿和8岁以下儿童)应用本品时,四环素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
2妊娠与哺乳期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妊娠期妇女对四环素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3老人
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因此需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需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