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常用于哪些疾病
心肺复苏常用于哪些疾病
心搏骤停时,心脏虽然丧失了有效泵血功能,但并非心电和心脏活动完全停止,根据心电图特征及心脏活动情况心搏骤停可分为以下3种类型[3]:
1、心室颤动:心室肌发生快速而极不规则、不协调的连续颤动。心电图表现为QRS波群消失,代之以不规则的连续的室颤波,频率为200-500次/分,这种心搏骤停是最常见的类型,约占80%(图2)。心室颤动如能立刻给予电除颤,则复苏成功率较高。
2、心室静止:心室肌完全丧失了收缩活动,呈静止状态。心电图表现呈一直线或仅有心房波,多在心搏骤停一段时间后(如3~5min)出现。
3、心电-机械分离:此种情况也就是缓慢而无效的心室自主节律。心室肌可断续出现缓慢而极微弱的不完整的收缩。心电图表现为间断出现并逐步增宽的QRS波群,频率多为20-30次/分以下。由于心脏无有效泵血功能,听诊无心音,周围动脉也触及不到搏动。此型多为严重心肌损伤的后果,最后以心室静止告终,复苏较困难。
心搏骤停的以上3种心电图类型及其心脏活动情况虽各有特点,但心脏丧失有效泵血功能导致循环骤停是共同的结果。全身组织急性缺血、缺氧时,机体交感肾上腺系统活动增强,释放大量儿茶酚胺及相关激素,使外周血管收缩,以保证脑心等重要器官供血;缺氧又导致无氧代谢和乳酸增多,引起代谢性酸中毒。急性缺氧对器官的损害,以大脑最为严重,随着脑血流量的急骤下降,脑神经元三磷酸腺苷(ATP)含量迅速降低,细胞不能保持膜内外离子梯度,加上乳酸盐积聚,细胞水肿和酸中毒,进而细胞代谢停止,细胞变性及溶酶体酶释放而导致脑等组织细胞的不可逆损害。缺氧对心脏的影响可由于儿茶酚胺增多和酸中毒使希氏束及浦氏系统自律性增高,室颤阈降低;严重缺氧导致心肌超微结构受损而发生不可逆损伤。持久缺血缺氧可引起急性肾小管坏死、肝小叶中心性坏死等脏器损伤和功能障碍或衰竭等并发症。
家庭自助急救的基本方法
一、影响心肺复苏普及的重要因素
面对国民普遍缺乏心肺复苏技能导致心脏骤停抢救成功率极低的这一不争的事实,如何走出心肺复苏抢救成功<1%的窘境,需要人们清醒看到我国医务者人数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这一强大的优势,如果每一位医务工作者均能从社会最基本的单元-家庭入手,于日常生活中信手拈来向家庭成员传授心肺复苏基本技能,对提高我国心肺复苏普及率具有重要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医务者是普及心肺复苏的主力军,亦是影响心肺复苏普及的重要因素。目前,中国有194万名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35万名注册护士;如果每一位医务者能适时地教会家庭主要成员心肺复苏的基本方法,仅以5-10人计算统计,即可有高达3,290万人掌握心肺复苏技术,将使心肺复苏普及率增加0.25个百分点,无疑将有助于提高心脏骤停患者抢救成功率。应该看到在心肺复苏普及方面,发达国家多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贯彻实施,比如美国法律规定18岁以上公民都要掌握心肺复苏,其成人心肺复苏普及率在80%以上;而在中国某市4160名居民中,其心肺复苏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普及率甚至低于0.82%,考虑我国心肺复苏普及法律体系尚未健全的现状,医务工作者积极投身心肺复苏的普及中来,从身边的家庭成员做起实乃为上策。
二、闲置心肺复苏普及的专业资源
掌握并实施心肺复苏是医务者的基本专业技能,医务者是接受历次心肺复苏最新指南的第一培训对象,其中部分学者更是心肺复苏研究的领导者或指南的制定者;然而只有不到1%的的医务者将此救命之术传授给其家庭成员,这使我们不得不反思闲置专业资源的问题。笔者我们致力于心肺复苏的普及工作,坚持倡导医务者将基本的心肺复苏传授给身边的家庭成员,在向医务者讲授心肺复苏专业知识后,都对其是否传授心肺复苏给家庭成员做出现场调查,回访显示,听过其讲课的学员就会将心肺复苏技术传授给其家庭成员。故我们有理由认为心肺复苏普及的专业资源出现闲置的问题与心肺复苏普及的认知观念息息相关。在对医务者进行心肺复苏培训的过程中要将“医务者不仅是掌握心肺复苏的对象,更是执行心肺复苏普及的工作者”这一认知观念传递给所有医务者。
三、反馈心肺复苏普及的盲点误区
心肺复苏普及日益引起医务者的重视,针对高危人群、特殊人群(警察、消防员、司机等)以及高校学生的心肺复苏普及活动日渐增多;但是医务者传授其家庭成员心肺复苏<1%的调查结果显示,医务者忽视了对最亲密的家人和朋友普及心肺复苏相关知识与技术。有调查研究显示,心脏骤停发生4 min内给予心肺复苏,并于8 min内给予高级生命支持心脏骤停患者生存率可达到43%。国外有30%的心脏骤停患者接受第一目击者提供的院前心肺复苏,而我国对心脏骤停患者行院前心肺复苏的比例为4.48%。当亲人或朋友发生心脏骤停时,79.0%的居民愿意对其实施心肺复苏进行抢救,而当陌生人发生心脏骤停时,仅有29.9%的居民愿意实施心肺复苏。由此可见,以家庭或以亲情为纽带,进行心肺复苏普及,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心肺复苏的普及率,而且将极大的提高院前心肺复苏的实施率,切实增加心脏骤停患者的抢救成功率。
四、完善心肺复苏普及的制度建设
心肺复苏普及一方面要求每位医务者要有主动进行心肺复苏普及的意识,另一方面也需要卫生急救体系制定相关制度引导医务者的行动。目前我国急救届同仁为促进心肺复苏普及,降低心脏骤停致死率已提出有益倡议包括建立家庭自助急救体系,起草类似"Good Samaritan Statutes”的法律,注重提高偏远农村地区心肺复苏的普及工作等。在对上万医务者进行了其向家庭成员传授心肺复苏技能的调查后,针对医务者传授家庭成员心肺复苏<1%的现状,笔者所在科室建立了“以一带五”的心肺复苏普及考核举措,即每一名医务者都是一个传授心肺复苏的执行者,要对其身边的至少五名家庭成员每隔一年就要进行一次心肺复苏知识与技能的普及。科室建立相应的考评制度对医务者普及心肺复苏的活动予以登记并记入科室评优等活动,充分激发了医务工作者的心肺复苏普及意识,为家庭成员危难之时及时实施心肺复苏创造了条件,并逐步推广心肺复苏这一普及举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馈。新近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心源性猝死发生率为41.84/10万,以13亿人口推算,每年高达54.4万人,居全球之首;而我国心脏骤停患者的复苏成功率却低于1%,归结这一令人堪忧的比例,与我国心肺复苏普及率低不无相关。通过对医务者传授心肺复苏<1%的反思,笔者倡导在心肺复苏的普及中,应建立“医务者是主教员、家庭成员是主对象、医院是主考官”的“三主”心肺复苏普及模式。通过医务者传授亲友心肺复苏这种以点带面乃至“滚雪球”的方式,籍以突破我国心肺复苏普及率低的瓶颈,摸索出一条符合中国特色的心肺复苏普及之路,必将有力的促进我国心肺复苏的推广与普及。
心肺复苏法的五项注意事项
(1)即吹气二次(单人)或一次(双人),胸外心脏按压15次(单人)或5次(双人),吹气与按压的次数过多过少,均会影响复苏的成败。
(2)胸外按压的部位不宜过低,以免损伤肝、脾、胃等内脏。按压的力量要适宜,过猛过大,会使胸骨骨折,带来气胸血胸。按压力过轻,形成的胸腔压力过小,不足于推动血液循环。
(3)口对口吹气和胸外心脏按压应同时进行(可单人或双人同时进行),按压与吹气的比例为:单人抢救15: 2,双人抢救15:2
(4)口对口的吹气不宜过大(不应超过1200毫升),吹入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发生急性胃扩张。吹气过程要注意观察病人气道是否通畅,胸腔是否被吹起。
(5)复苏的成功与终止。进行心肺复苏术后,病人瞳孔由大变小,对尤反应恢复,脑组织功能开始恢复(如病人挣扎、肌张力增强,有吞咽动作等),能自主呼吸,心跳恢复,紫绀消退等,可认为心肺复苏成功。若经过约30分钟的心肺复苏抢救,不出现上述复苏的表现,预示复苏失败。
若有脉搏,收缩压保持在60mmHz以上,瞳孔处于收缩状态,应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如病人深度意识不清,缺乏自主呼吸,瞳孔散大固定,表明脑死亡。心肺复苏持续一小时之后,心电活动不恢复,表示心脏死亡。患者出现尸斑时,可放弃心肺复苏抢救。
心肺复苏操作流程 心肺复苏
将病人平卧在平坦的地方,急救者一般站或跪在病人的右侧,左手放在病人的前额上用力向后压,右手指放在下颌沿,将头部向上向前抬起。
注意事项:让病人仰头,使病人的口腔、咽喉轴呈直线,防止舌头阻塞气道口,保持气道通畅。
口对口吹气,也就是人工呼吸。抢救者右手向下压颌部,撑开病人的口,左手拇指和食指捏住鼻孔,用双唇包封住病人的口外部,用中等的力量,按每分钟12次、每次800毫升的吹气量,进行抢救。
一次吹气后,抢救者抬头作一次深呼吸,同时松开左手。下次吹气按上一步骤继续进行,直至病人有自主呼吸为止。
注意事项:
吹气不宜过大,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发生急性胃扩张。同时观察病人气道是否畅通,胸腔是否被吹起。
胸外心脏按压。抢救者在病人的右侧,左手掌根部置于病人胸前胸骨下段,右手掌压在左手背上,两手的手指翘起不接触病人的胸壁,伸直双臂,肘关节不弯曲,用双肩向下压而形成压力,将胸骨下压4厘米至5厘米(小儿为1厘米至2厘米)。
注意事项:
按压部位不宜过低,以免损伤肝、胃等内脏。压力要适宜,过轻不足于推动血液循环;过重会使胸骨骨折,带来气胸血胸。
第二、第三步骤应同时进行,按压30次之后做两次人工呼吸,通常一个抢救周期为三轮,也就是按压90次、人工呼吸6次。
注意事项:
经过30分钟的抢救,若病人瞳孔由大变小,能自主呼吸,心跳恢复,紫绀消退等,可认为复苏成功。
急救者站在病人左侧,右手示、中指并拢沿右侧肋缘触及与胸骨交界处,左手掌纵轴与胸骨体方向平行压在胸骨体下半部,右手压在左手上。
心肺复苏知识
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是一种大家都见过的急救技术,至少在电视上是都见过的。但是,心肺复苏这种看似简单却又技术性十足的急救术,你了解多少呢?
心肺复苏,是一种抢救各种原因引起的心搏骤停的急救技术,而心搏骤停是指各种原因引起的、在未能预计的情况和时间内心脏突然停止搏动,从而导致有效心泵功能和有效循环突然中止,引起全身组织细胞严重缺血、缺氧和代谢障碍,如不及时抢救即可立刻失去生命。心搏骤停不同于任何慢性病终末期的心脏停搏,若及时采取正确有效的复苏措施,病人有可能被挽回生命并得到康复。
心搏骤停一旦发生,如得不到即刻及时地抢救复苏,4~6min后会造成患者脑和其他人体重要器官组织的不可逆的损害,超过10min则基本丧失生还希望。因此心搏骤停后的心肺复苏必须在现场立即进行。
这种时间上的迫切要求大大限制了专业医务人员能及时到达现场实施CPR的可能性。如果每个人都可以熟练掌握这项技术,那么每年可能就有数十万个家庭免去失去亲人的悲痛。如果你对这个技术非常感兴趣,那么就来简单的来了解一下吧(而且希望你永远也不会用到)。
心肺复苏法的五项注意事项
进行心肺复苏法的注意事项有以下五个:
(1)即吹气二次(单人)或一次(双人),胸外心脏按压15次(单人)或5次(双人),吹气与按压的次数过多过少,均会影响复苏的成败。
(2)胸外按压的部位不宜过低,以免损伤肝、脾、胃等内脏。按压的力量要适宜,过猛过大,会使胸骨骨折,带来气胸血胸。按压力过轻,形成的胸腔压力过小,不足于推动血液循环。
(3)口对口吹气和胸外心脏按压应同时进行(可单人或双人同时进行),按压与吹气的比例为:单人抢救15: 2,双人抢救15:2
(4)口对口的吹气不宜过大(不应超过1200毫升),吹入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发生急性胃扩张。吹气过程要注意观察病人气道是否通畅,胸腔是否被吹起。
(5)复苏的成功与终止。进行心肺复苏术后,病人瞳孔由大变小,对尤反应恢复,脑组织功能开始恢复(如病人挣扎、肌张力增强,有吞咽动作等),能自主呼吸,心跳恢复,紫绀消退等,可认为心肺复苏成功。若经过约30分钟的心肺复苏抢救,不出现上述复苏的表现,预示复苏失败。
若有脉搏,收缩压保持在60mmHz以上,瞳孔处于收缩状态,应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如病人深度意识不清,缺乏自主呼吸,瞳孔散大固定,表明脑死亡。心肺复苏持续一小时之后,心电活动不恢复,表示心脏死亡。患者出现尸斑时,可放弃心肺复苏抢救。
心肺复苏多久人工呼吸
按30:2的比例进行人工呼吸。如果是一个人进行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的情况下,在每做完30组心肺复苏的情况下,进行两次口对口的人工呼吸。
按15:1的比例进行人工呼吸。如果是两个人进行心肺复苏时,在每做完15组心肺复苏后,进行1次人工呼吸。
心肺复苏多久人工呼吸
单人操作按30:2的比例进行人工呼吸。如果是一个人进行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的情况下,在每做完30组心肺复苏的情况下,进行两次口对口的人工呼吸。
双人操作按15:1的比例进行人工呼吸。如果是两个人进行心肺复苏时,在每做完15组心肺复苏后,进行1次人工呼吸。
心肺复苏的简介
心搏骤停(Cardiac Arrest, CA)是指各种原因引起的、在未能预计的情况和时间内心脏突然停止搏动,从而导致有效心泵功能和有效循环突然中止,引起全身组织细胞严重缺血、缺氧和代谢障碍,如不及时抢救即可立刻失去生命。心搏骤停不同于任何慢性病终末期的心脏停搏,若及时采取正确有效的复苏措施,病人有可能被挽回生命并得到康复[1] 。
心搏骤停一旦发生,如得不到即刻及时地抢救复苏,4~6min后会造成患者脑和其他人体重要器官组织的不可逆的损害,因此心搏骤停后的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CPR)必须在现场立即进行,为进一步抢救直至挽回心搏骤停伤病员的生命而赢得最宝贵的时间。
由美国心脏学会(AHA)和其它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复苏学会制订的每五年更新一次的“国际心肺复苏指南”对指导和规范在全球范围内的心肺复苏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2010年美国心脏学会(AHA)和国际复苏联盟(ILCOR)发布最新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指南,由2005年的四早生存链改为五个链环来表达实施紧急生命支持的重要性:(1)立即识别心脏停搏并启动应急反应系统;(2)尽早实施心肺复苏CPR,强调胸外按压;(3)快速除颤;(4)有效的高级生命支持;(5)综合的心脏骤停后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