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
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
1、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2、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单独夫妇可在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再生育。
3、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4、鼓励按政策生育,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依申请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奖励优惠待遇。
5、严肃查处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山东省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年5月30日起施行
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修改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正式在全省贯彻落实单独两孩政策。
5月30日下午,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山东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并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符合条件者,5月30日修改决定生效后即可申请生育。
河北省单独二孩申请条件
单独二胎必须同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户籍或者一方户籍在本省;
2、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是指夫妻只生育(含收养)一个子女或生育(含收养)过一个以上子女但现只存活一个子女。
3、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依法收养的独生子女视为独生子女(依法收养以县级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协议、收养公证为依据,对1992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形成收养事实的以单位或居委会出具证明为依据);非法生育或收养的独生子女,依法征费并已发给《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的,也视为独生子女。
2014福建生二胎标准细则出炉
备受关注的福建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最新消息:2014年福建“单独两孩”新政策,3月29日在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意味着“单独两孩”新政策正式在福建落地。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当天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即“双独两孩”改为“单独两孩”,夫妻其中一方是独生子女,便可生育两个孩子。
《决定》还对再生育审批时限做了明确规定,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准。”
北京生二胎罚款多少
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今年本市将确保单独二孩政策的顺利实施。由于符合政策妇女生育选择的不确定性,使得相关部门可能面临生育风险堆积。所以,本市将进一步强化产科、儿科建设,保证孕产妇顺利建档生育。同时,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逐步推进网上办理生育服务证工作。
昨天,市卫计委网站已经挂出了《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市民登录后可自行下载填写,并可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同上交到各街道。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申报“单独二孩”的材料一定要真实有效,如果发现作假,计生部门不仅将取消其“单独二孩”申请资格,违规超生者还将处以最高80万元罚款。
释疑
独生子女证为何不能证明身份?
本市单独二孩证办理工作已经开展。但部分市民发现,申报材料中不仅包括小夫妻的婚育证明,还包括老夫妻——独生子女父母的生育证明。政府当年颁发的独生子女证为何不能证明独生子女身份?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独生子女证不能作为终身证明,因为它没有防伪功能,只能反映父母当年的生育情况。然而,单独子女的父母生育后的状况,由于年隔久远都是充满变数的,比如是否已经离婚、再婚、再育等。
因此,几十年前下发的独生子女证,现在已经不能证明申请人自己是否还是父母唯一的孩子,所以不能作为界定独生子女的必备材料,申请人的独生子女身份需要重新审查。
2014年杭州单独二胎办理流程及相关材料
杭州单独二胎新政策常见问答
1、我的二宝1月15日出生,距离新政策出台就差2天,能不能补办再生育证?什么是“特事特办”?
答:按照政策,浙江从1月17日开始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此前已经出生的“单独两孩”,属于违法生育,不能补办再生育证。“特事特办”指的是为1月17日已怀孕的夫妻在6月30日前尽快办理再生育审批。
2、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妹,但妈妈只生我一个,我算独生子女吗?
答:按照政策,这种情况并不算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前死亡。
3、“单独两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答:①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因须收回注销);
⑤夫妻近期二寸合照3张;
⑥独生子女身份证明。
浙江省杭州市已于2014年1月17日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杭州单独二胎新政策内容和办证指南如下:
一、杭州市单独二胎政策内容
将杭州市“双方或一方为杭州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
二、可以申请杭州市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杭州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四、申请生育第二胎的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杭州户籍的,向杭州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杭州户籍的。其中,①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五、办理杭州市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2015年贵州单独二胎新政策细则解读
5月17日上午,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即日起,贵州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施行。
当日下午,贵州省人大主办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宣布,贵州省“单独两孩”政策将于5月18日全面实施。至此,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到贵州省此项政策落地,共计历时半年。
贵州省最新单独二胎政策细则2014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将原《条例》中的内容进行了三处修改和删减:
第一,将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第二,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是农民,除适用第三十四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
(三)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
《条例修正案》删除其中“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一项。
第三,将条例中“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统一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流动人口暂住证”修改为“流动人口居住证”
此外,关于“恢复少数民族生育两孩政策”,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需要大量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按照立法程序才能进行,此次修改暂不考虑。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生头胎和生二胎的福利待遇对比
没孩子的时候以为生孩子是件很简单的事,只要结了婚,给孩子找到一个合法的爹就够了,可是直到第一次怀孕去医院检查确认时才知道,原来生个孩子还有这么多要考虑的政策限制和福利待遇。
其中最重要的自然是生育指标,这直接影响到孩子出生后落户的问题。怀第一个孩子时我和老公均为28周岁,符合男方满21岁,女方满18岁的法定生育年龄(有些地区还要求男女年龄之和不得少于50),而且双方均是初婚头胎,所以申请很方便。老公的档案关系由单位统一存档,只需要将申请所需的双方所有证件和填好的申请表交给单位人事去办理就可以,根本不用自己跑;而我虽然是自己存在人才,除了一次证件不全外,同样将双方的手续、证件表格统一带齐,也很顺利,两三次就办好准生证了。而等到生二胎时申请准生证的限制可就多了。
国内自1983年起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推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只有少部分符合特殊情况之一者,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按人口计划及间隔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比如我和爱人均为独生子女,所以有了宝贵的二胎指标。而从去年年底单独可以要二胎的政策正式实施,无疑给很多想要二胎却苦于没有指标的家庭带来福音。关于申请二胎也有年龄限制,要求女方年龄要在26周岁以上并子女间隔4周岁以上;女方年满28周岁后不必考虑子女间隔,另如果男方有子女者,而女方初次怀孕可不考虑年龄和间隔。我申请头胎时就已经28周岁,所以申请二胎时自然不必考虑年龄问题,但是因为头胎剖腹产,为避免疤痕子宫孕期发生意外,于是间隔了3年以上。
另外因为生育指标随之牵扯出两胎之间的福利待遇也不同。首先,独生子女有一个象征光荣的独生子女证,每月还补助5元的独生子女费,到孩子18岁以后可以去相关部门申领一个独生子女的补助,不到2000块,关于这点我妈和我婆婆都享受到了相关福利。虽然少但是我因为生育二胎就没有这项了,而且若是在申请二胎前办理过独生子女手续,领取过独生子女费的还得连钱带证给人家退回去。当然我们因为是政策内二胎,按国家规定和头胎是享有同样的生育险和产假的,但若是超生的产检费用自理不说,孩子未出生先被扣上非法生育的帽子,如果父母在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等单位工作别说产假了,大部分可能是会被开除的,而孩子出生后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家庭个人所得的收入比例来缴纳一定额度的社会抚养费,否则孩子无法落户,这将影响到后面孩子上学、看病一系列问题。所以现在很多不符合要求又想要二胎的家庭会选择出国生孩子,对于这部分也有相关法规,而且据说从今年开始要加大力度控制出境超生二胎的现象。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河南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一、河南省单独二胎政策内容
2014年5月29日下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调整完善了生育政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二是取消了生育间隔;三是针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即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的家庭出台了新的扶助政策,如城乡统一特别扶助标准;对“失独”家庭实施经济救助;对“失独失能”者参照城镇三无老人或农村五保老人给予供养。
二、可以申请河南省单独二胎的公民
1、经县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报省辖市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确诊为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4、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5、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6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7 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子女的。
以下情形也可视为独生子女:一是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二是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四、办理河南省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独生子女费领取条件
双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5、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单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广西单独二孩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单独两孩政策。
一、单独两孩政策内容
单独两孩政策是指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需要说明的是,单独两孩不等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夫妻第一胎已经生育了两个及以上子女(如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了。另外,广西实行单独两孩政策没有城乡差别。只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均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
二、可以申请单独两孩的公民
符合单独二孩政策条件、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有三种情形可以在广西申请二孩生育手续:
1. 夫妻双方户籍在广西的,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
2. 女方户籍在广西、男方户籍在外省区的夫妻,可以在广西申请办理;
3. 男方户籍在广西,女方户籍在外省区的夫妻,若女方户籍所在地未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可在广西申请办理,若女方户籍所在地已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则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三、可以被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合法生育的兄弟姐妹在生育下一代前均死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办理单独二孩生育证需要经过的程序
符合在我区办理二孩生育证的夫妻,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审查意见及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所辖村民委员会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所辖居民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二孩生育证;不符合生育二孩条件或者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发放二孩生育证,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在2014年3月1日零时前已怀孕尚未生育的,经批评教育,可以按相关规定补办二孩生育手续。
五、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需要的材料
(一)《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三)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015生二胎的条件
什么条件可以生二胎?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宣布了单独二胎政策,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这标志着延后多年的单独二胎”政策将正式实施。“单独二胎”是指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
单独二胎政策将不会分省试点,而是一次性全面放开,接下来是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个省份的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修改各自的《计划生育条例》,将新政策在法理上予以确认。这一步骤预计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即可进行。
国家计生委表示,2015年生二胎的条件正在拟议中,其中不排除全面开放二胎。即“十二五”结束之后有可能会放开二胎政策,即届时夫妻双方,无论是否是独生子女,均可生育第二个孩子。